关于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32: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市政管理工作仍然受到“条块”关系不顺、“事、费”不对称,“权、责”不够明确等诸多因素制约。 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xx城区形象大提升,市政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城区市政管理历史与现状(一)市政管理体制随城市化进程不断演变xx城区市政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时期。 一是“建管合一”时期。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县城两路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市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原江北县城建局负责。

随着江北机场的动工建设,带动了两路城区拓展,以及龙溪开发建设的启动,城区市政管理工作日显重要,1986年成立了江北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江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环卫所负责环卫规章制度、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下水道疏浚和环卫执法等工作。

环卫所内设清扫保洁组、排污组、疏浚组,下设水土、两路两个环卫站。

二是“建管共治”时期。

1988年初,成立了江北县城管办,隶属江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城管办负责执行国家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的运输秩序、市场秩序、卫生、环保、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创建卫生城镇进行组织实施。

1990年底,江北县城管办作为县政府的直属机构独立开展工作。

1991年成立江北县城管监察中队,由县城管办领导。 按照xx市人民政府规定,县城管监察中队协助规划、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公安、食品卫生监督、工商、民政、烟草专卖、文化市场等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三是“建管分离”时期。

适应城市化进程需要,20xx年成立了xx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政委负责城区建成区的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广告灯饰管理和市政综合执法工作,现下设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回兴市政环卫所、龙溪市政环卫所、区国卫办等机构。

自1984年龙溪开发建设开始,各开发园区的市政管理工作由各开发园区负责。

20多年来,xx城区市政管理体制在城市化进程中日趋成熟。 (二)清扫保洁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历史与现将看,可分为区市政委成立前和成立后的清扫保洁机制及各开发园区的清扫保洁机制。

1、20xx年前的城区清扫保洁机制。

区市政委成立前,清扫保洁人员实行多种用工制度,采取定编不定人,以聘用人员为主。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

正式职工由建委统一调配,清扫保洁人员按工作需要临时聘用。 建立了考勤考核评定制度,实行定奖金、岗位津贴浮动、辞退与

记分奖励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工作中积极负责、责任心强的留用,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表现不好的,及时给予辞退。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

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区间道、支路等责任区域,由区环卫专业队伍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定质量,包责任区)的制度,清扫保洁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管理人员和群众的监督管理。

其他责任区域由街道居委会清扫保洁,环卫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

管理人员和聘用人员均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聘用人员每年经费实行包干制。

包干经费在不同阶段略有不同,若有人员增加,按实际数额进行追加。

四是严格检查监督。

主要通过市建委、市市政环卫处组织争创山城杯检查评比、区(县)对城管目标进行检查,创卫办和重点职能部门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进行监督。

五是突击创卫机制。

从1992年创建四川省卫生县城开始,连续10年坚持通过与各单位层层签订创建卫生城市(区)责任书,分级负责,标本兼治。 通过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广大群众阶段性地突击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机关干部环卫日、全民动手日等活动,城区卫生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