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说明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3:30: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说明

一、主要政策依据及支持提示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这也正是目前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主要模式,以及今后合作的主要方向。

201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及:

(二十一)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推行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聘用职业院长负责医院管理。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管理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采用各种方式聘请或委托国内外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前提下参与医院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这也是目前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主要优势所在。

二、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操作现状

1、对医院的整体托管,签约主体系对其是有管理权限的卫生(或其他)主管部门,具体根据设立机关确认。签订委托管理咨询协议的方式是直接同医院的主管部门签订整体托管协议,其内部关系通过医院主管部门的有关决议处理。该种托管模式是医院所有权不产生任何改变,经营权彻底分离。在该种模式中,取得经营权的主体方通过运营指标取得利润,该利润因为是在遵守国家有关非盈利医院运营机制的前提下取得的(比如财务、规章制度、人员、税收等都是医院作为主体去实现的),故并不改变医院的非盈利性质。

2、对院中所属科室的托管,签约主体系对科室有管理权限的医院,签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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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理咨询协议的方式是直接同医院签订科室的委托管理协议,其内部关系通过科室主管部门的有关决议处理,该种托管模式是科室所有不产生任何改变,经营权彻底分离,在该种模式中,取得经营权的主体方通过运营指标取得利润,该利润因为是在遵守国家有关非盈利医院运营机制的前提下取得的(比如财务、规章制度、人员、税收等都是医院作为主体去实现的),故并不改变医院的非盈利性质。

三、有关法律规定的列表

时间 2009年2月 政策 卫生部《2009年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指出,2009年卫生部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出台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的规范性政策意见,即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国务院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指出,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卫生部公布的《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指出,将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卫生部等5部委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为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温家宝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指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准入、医保定点等方面一视同仁。 2009年3月 2009年4月 2010年1月 2010年2月 2010年3月 2010年10月 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中“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部分为“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 2010年12月 发改委、卫生部等五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着力于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障碍,使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发展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并表示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2

2011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细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合理发展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2011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出台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2011年3月 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9日在京召开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要求,试点城市要重点推进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力争有所突破,形成经验。这是今年公立医院改革的中心工作之一。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主要包括6个方面: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2011年11月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不断深化医改,推动建立符合国情惠及全民的医药卫生体制》提到,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舆论宣传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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