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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

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揭府办[2013]31号 【发布部门】揭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8 【实施日期】2013.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

(揭府办〔2013〕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2-2015年) 》已经市政府五届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揭阳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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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5年)

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 》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了从起步到进入发展快车道的转变,成为经济发展一个新的重要增长点。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4.61亿元,初步形成了以演艺业、出版发行业、音像复制业、歌舞娱乐业、广播电视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和会展业、文化用品制造业等为支柱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了以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为新时期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加以推动;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将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揭阳市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和《揭阳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氛围。

然而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我市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规模化、集约化亟待大力提高,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缺乏,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能力不强等。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也与“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核心任务和建设“重化工业基地、商贸流通之都、人文日新古邑、岭南特色水城、粤东上善新区”的目标有一定差距。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2 / 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核心任务,积极实施“文化推动战略”,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着力打造粤东文化产业发展集聚高地,争当粤东文化产业发展排头兵,为我市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文化产业总量扩大。2012-2015年,文化产业平均增长30%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传统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新型文化产业(创意文化产业)占主导地位。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总值占全市文化产业总值的50%以上;力争到2020年,创意产业的总值占全市文化产业总值90%左右。文化产业在全市产业中的比重不断增大,成为我市的主导产业之一。

产业主体发展壮大。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打造一批文化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使我市成为粤东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制,广泛运用数字化和网络化技术,大幅度提升文化企业的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使我市成为粤东的文化产业创新中心和应用研究高地。

市场体系日益完善。着力培育文化产业人才、信息、技术、资本等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文化消费市场体系,提升文化产品的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拓展海外文化市场,使我市成为粤东文化“走出去”的排头兵。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