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解读——两学一做专题党课讲稿(26页)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0:09: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解读

(党课讲稿)

前 言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通过、颁布和生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的一个重要措施。《条例》一共是13条,有1700多个字,从2016年7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法规条例中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中央也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条例和规定,这些条例和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标准和新规范固定了下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条例》是规范问责工作的,而问责工作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问责工作、问责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全面从严治党能否有效推进并取得预期目标的重要保证。因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明确各级党的组织、纪委组织,以及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履职等。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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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履职,不能尽责,甚至失职失责的话,全面从严治党就难以保证。所以《条例》的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走向制度化、进一步获得有效保障的重要措施。

围绕“如何认识、学习、贯彻、执行《条例》”这个主题,我主要谈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第二,我们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结构进行一下梳理和分析。

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我们主要从三个角度来认识和把握《条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主题,习总书记提出了六个字,就是全面从严治党。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党的建设翻开新的一页。为什么说十八大以后的这三年多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新时期?就是因为党的十八大之后,全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主轴、主干,大规模开展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顾名思义,就是要完善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之后,特别突出的一个思路和理念就是强化责任制。这三年多来,在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制方面,我们党已经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新机制、新举措和新制度,这就构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强化责任追究。

我们大家所熟知的一些制度设计、一些新的机制,反映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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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责任制的内容。那些履职尽责不到位,甚至导致了相反后果的人,就要被追究责任。那么,都有哪些制度提出了有关责任制的内容?

在强化管党治党方面,十八大之后出台了“两个责任”的制度结构,这就是新机制、新举措。

“两个责任”指的是在管党治党方面,党组织、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这种制度安排弥补和扭转了过去党委和纪委在管党治党的责任上职责不清、边界不明的短板和缺陷。

抽象来说,党委和纪委都有分工和定位,但是多年以来,在责任上一直存在着职责不清、边界不明的问题。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一涉及管党治党的责任,一碰到严肃党纪问题,党委和纪委之间就会出现互相推诿,甚至扯皮的现象。习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指出,党委不能把什么事情,尤其是党风廉政都推给纪委,党委书记不能当“甩手掌柜”。这就是针对一些人不能履职尽责而说的。而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一旦出现党规党纪被践踏、被破坏的现象,追责就会受到局限。现在,管党治党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就是责任不清。责任不清就会导致无法问责,无法追责。

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思路,就是要突出责任制的定位,突出对于因为履职尽责不到位,甚至失责失职而引发严重后果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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