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计单位承诺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9:01: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设计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在参与:

联审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的设计过程中,认真阅读和知晓相关审批和监管机关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社会投资项目”公布的或办理过程中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在设计方案审核、施工许可和技术咨询的申请和办理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已经认真审核,准确无误。

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二)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经过严格的内部校对、审核。提供的设计文件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执业人员印章。

(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

(四)按规定在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和参加图纸会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积极参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真实客观地签署验收结论,积极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按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承担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相应质量责任。 三、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建设管理、规划土地管理、发展改革、交通、卫生计生、民防、环保、交警、消防、绿化市容、水务、气象、抗震等部门文件规定以及承诺事项行为的,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一)承担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审核、施工许可办理过程中无法收件、撤销已批准的相关行政许可或合格证书、停工整改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接受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接受管理部门将行政处罚、不履行承诺等经认定不良行为记入本单位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公开;情节严重的,接受建设管理、规划土地管理、发展改革、交通、卫生计生、民防、环保、交警、消防、绿化市容、水务、气象、抗震等部门联合惩戒,依法限期限制承接任务,对在建或后续建设的工程项目取消告知承诺权利,实行严格审批和监管。

设计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