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4 21:34: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1.0 总则

1.1为了加强我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政策及上级公司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矿、队必须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制定和建立、健全责任制。 1.3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责任。

1.4矿成立生产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0设计管理

2.1设计要认真执行《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和《煤炭工业设计规范》以及公司、矿的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技术、经济与安全相统一的原则。

2.2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以矿实际和经过审批的地质资料为基础。

2.3采区、工作面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批。 2.4生产办应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搞好设计,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开工前15天完成,大的单项工程在开工前10天完成,小的单项工程在开工前3天完成,经会审或审批后,下发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相关矿领导,设计采用任务书、图纸方式进行下发,在所下发的材料中应包含对队内技术要求及设计工程量。

2.5机电组应根据生产组的采区或工作面设计方案,搞好采区

或工作面的供电、设备布置、供排水设计,设计必须在开始施工前10天完成并交给施工单位,

2.6各项单项工程的供电、设备布置、供排水设计在开工前7天完成,小的单项工程在开工前3天完成,经会审或审批后,下发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相关矿领导。

2.7若有设备安装工程时,机电组要在安装工程开工前一月将设备安装的技术参数提交生产组,生产组要在开工前15天将基础施工图设计完成并提交会审。

2.8连采掘进完成时,机电组要在掘进完成前10天将连采设备材料回撤联系书下发连采队,联系书要明确规定需要回撤的设备、材料、电缆等回撤内容。并规定明确回撤后的存放地点。需要留下不回收的也要明确。

2.9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在开工前5天编制完作业规程,经会审或审批后进行贯彻。

3.0现场管理

3.1采掘工作面在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监督检查必须按XX公司作业规程管理办法执行。

3.2重要工程如:切眼掘进、硐室施工、开口、贯通、过断层、过薄基岩段等,施工单位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对于涉及矿范围大、行业多、施工单位多的重大的事项由矿机关生产办来组织进行编写,下发矿各施工单位执行。

3.3采掘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会审,批准后

执行,各采掘队必须严格按审批后的作业规程组织生产。作业规程、措施等签批顺序为先部门、后领导,不得越级进行签批,领导首先要带头执行。

3.4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灵活的生产方式、先进的工艺流程,作业图表要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经总工程师和主管矿长审批后执行。

3.5所有工程必须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3.6施工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及时将施工或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到设计部门,以便设计部门及时修改设计。

3.7队内根据设备、地质条件等变化进行工作日定额写实,在月底验收前报生产办,由生产办进行核实签批后报经营办,经营办据此进行定额变更进行结算。

4.0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管理

为了加强矿井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确保采掘工作面科学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安全生产,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促进高产高效矿井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4.1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规程、措施的编写由施工单位来完成。

4.2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4.3违反采掘作业规程、措施必须追究采掘 ( 区 ) 队长的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程师必须定期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