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海商法习题及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13:52: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解析:海商法调整的国际多式联运其中必须包含海运的方式。

5,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是联运经营人以一张联运单据,通过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运至另一个国家的运输。

解析:海商法调整的国际多式联运其中必须包含海运的方式。

6,提单: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解析:重点弄清提单是合同的证明的作用及收据的作用。

7,已装船提单:指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在货物装上指定的船舶后签发的提单。 8,收货待运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指船方在收到货物后,在货物装船以前签发的提单。 9,记名提单:记名提单, 指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10,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 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11,指示提单:指示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

12,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 13,不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指在提单上批注有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提单。 14,倒签提单: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就称为倒签提单。

15,预借提单: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解析:预借提单与上述倒签提单的区别是,前者是在货物装上船前签发的,后者是在货物装上船后签发的。 16,受载期:受载期是航次租船合同中约定的船舶应做好装货装备的期限。 17,解约日:解约日指合同中规定的船舶应到达装货港的最迟日期。 解析:船舶晚于解约日到达会租方有解除合同的选择权,所以就叫解约日。

18,装卸期间:装卸期间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货物装船或卸船而无须在运费之外支付附加费的期间。

四、简答题

1,海上运运输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情况:(1)开航前的任意解除只有货方可以行使;(2)开航前因不可抗力双方均可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3)开航后的解除由于不能将货物放在解除合同时的运输途中,因此,货物还必须驶往附近的安全港。

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的基本责任有适航责任、管货责任和不得不合理绕航的责任。在适航责任中应注意三点:首先,适航的时间,不要求在整个航程中都适航,只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时适航。其次,在适航的程度上,不要求绝对适航,而是“谨慎处理”的适航。再次,在内容上,适航包括船舶的适航、适员和适货。

3,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的免责分为一般免责事项和特殊免责事项,海商法第51条的规定的免责为一般免责事项,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人不负赔偿责任:(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4)战争或者武装冲突;(5)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海商法第52条规定的是特殊免责事项,只针对两类货物,而且免责是有条件的。依海商法第52条有关活动物的规定,在运输活动物时,只要承运人能证明其已履行了托运人有关运输活动物的特别要求,且活动物的损害或灭失是由于特殊风险造成的,则承运人即可免除其损失赔偿责任。第53条规定承运人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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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例和有关法律可以在舱面装载货物,且对因此种装载造成的损害或灭失不负赔偿责任。但如承运人擅自决定在舱面装载货物的,承运人应对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论述题

1,提单的法律特征主要掌握三点:(1)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但注意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只是就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关系而言。提单在承运人与提单的受让人之间就不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且是运输合同本身。(2)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接收货物的收据,注意提单的证明作用在托运人手中和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持有人手中的效力是不同的。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只是初步证据,但在托运人将提单背书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下,对于提单受让人来说,提单就成了终结性的证据。(3)提单是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提单的流通性决定了提单所具有的物权凭证的特性。 2,保函的问题涉及下列几个方面:

(1)保函的问题的产生。由于保函的问题涉及到提单和信用证两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讨论保函问题之前,先将信用证的有关问题进行一下阐述。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使用最为普遍的结算方式。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出口商依开证行寄来信用证中的有关规定,开立以信用证指定的付款人(即开证行或出口商)付款的汇票,由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并由议付行解付货款。信用证作为银行签发的保证书,将原来由进口商(申请人)履行的凭单付款的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这样,就在商业信用保证的基础上又加上了银行信用的保证,并以银行信用为主。出口商只要向银行提供了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并装运了货物,就可以从银行支取全部货款。而进口商只要依信用证规定承担付款义务,就可以及时得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物单据并提取货物。目前,在使用信用证这一支付方式时适用的主要是《跟单信用证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PC600”)。依UPC600的规定,在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时,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做到了“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银行即能保证付款。“单证一致”是指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这些单据主要有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单一致”是指提单、保险单和发票之间不应有矛盾。如果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不符合“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的要求,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并拒绝付款、承兑或议付。如果议付行接受了单证之间、单单之间不符的单据并付了款,开证行有权拒绝偿付议付行;而如开证行接受了不符的单据,开证申请人有权拒绝偿付开证行。单证不符是开证行拒收单据并拒付货款的唯一依据。为此,受益人即货物的卖方为了取得货款,常常通过保函换取与信用证的规定相一致的单据。

(2)使用保函的几种方式,可以看出,卖方提供的单据是否能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是卖方是否能顺利取得货款的关键。卖方为了结汇,当不能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就会通过“保函”使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该问题主要涉及以保函换清洁提单、以保函倒签提单及以保函预借提单等几个问题。

其一,以保函换清洁提单。如前所述,银行一般只接受清洁提单结汇,因为,货物的买方只愿意接受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并对此付款。银行除非在信用证规定可以接受不清洁提单的情况下,会拒绝接该类提单办理结汇。不清洁提单是指在提单批注有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提单。船方在货物装船时,如发现货物的表面状况不良,就会在提单上进行批注,以表明上述不良是在装船前就存在的,从而减轻船方的货损责任。卖方为了获得清洁提单以便收汇,往往在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时通过向承运人提供保函来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基本内容是:由托运人承担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因为,只要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即说明有关的缺陷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运人须负责赔偿收货人。由于这种保函侵害了不知情的收货人的利益,因此,在法院判决中常常将其归于无效。此时,如发货人希望承运人签发不加批注的清洁提单,正确的方法是由发货人修补或更换包装。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还有另一种情况,即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货物数量等方面有分歧,又无从查验,这时由托运人出具保函,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这是一种商业上的变通做法。只要托人与承运人双方不是恶意串通的,承运人又不能肯定货物确有瑕疵存在,这时出具保函会减少流通中的一些麻烦,《汉堡规则》第一次承认了这类保函效力。依《汉堡规则》的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以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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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保函有欺诈意图,则保函无效,承运人应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不能对抗第三方”指保函只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承运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

其二,以保函倒签提单。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就称为倒签提单。为了保证收货人能及时收到货物,信用证中一般均规定了装船期限,托运人应在该装船日期之前或当日完成装船。否则,收货人有权提出索赔。银行也不接受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期间的提单。基于这个原因,在装船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期限时,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签发提单,以便向银行办理结汇。在国际贸易中,交货日期属于合同的要件,而装船日期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交货日期的因素。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倒签了提单,实际上就隐瞒了迟延交货的责任,构成了对收货人的欺诈行为,日后须对此承担责任。

其三,以保函预借提单。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在议付时,货物实际还没有装运,这使信用证对装货这一环节的制衡力丧失,无法保证货物的准时到达。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一样,都是掩盖了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从而避开了迟延交货的责任。承运人须对此承担责任。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将标号写在括号之内)

1,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有关客运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为:对于旅客人身伤亡,每名旅客不超过( )。

A 46666计算单位 B 835计算单位 C 833计算单位 D 3333计算单位

2,依我国海商法有关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海上旅客运输的承运人应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适航 B 海上旅客承运人的责任为完全的过失责任 C海上旅客承运人的责任为推定过失责任

D承运人对旅客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所发生的灭失、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二至四项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将标号写在括号之内) 1,下列哪几个旅客运输合同应适用我国海商法的规定( )。

A.上海至广州的货物运输合同 B.上海至汉堡的货物运输合同 C.天津新港至温哥华的货物运输合同 D.大连至连云港的货物运输合同

2,依我国海商法有关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承运人对于旅客运输的责任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 B 承运人应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适航

C对于旅客人身伤亡,承运人的责任每名旅客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 D 海上旅客承运人的责任为推定过失责任

三、名词解释

1,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2,旅客 3,行李 4,客票

四、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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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客运输承运人的基本责任 2, 旅客运输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是什么?

练习五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A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CD

三、名词解释

1,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送至另一港,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解析:注意我国海商法调整的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我国港口之间的运输,因此上述概念中用的是“一港至另一港”,而不是从“一国港口至另一国港口”。

2,旅客:“旅客”指根据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运送的人,此外,经承运人同意,依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随船护送货物的人,也视为旅客。

3,行李:“行李”指依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交承运人载运的任何物品和车辆,这种行李需由旅客凭客票向承运人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在运送期间由承运人保管。 4,客票: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

解析:旅客的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而不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本身。客票载有船名、航次、日期、起运港、目的港、客舱等级、票价等事项。国际海上旅客运输的客票通常还载有承运人的名称及地址、旅客的姓名及地址、海上旅客运输的条件等事项。载明旅客姓名的客票称为记名客票,此种客票不能任意转让。

四、简答题

1,承运人应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运送旅客。旅客运输没有关于承运人过失免责的规定,只要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因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均应当负赔偿责任。

2,依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限额为:(1)旅客人身伤亡,每名旅客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2)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33计算单位;(3)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333计算单位;(4)上述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1,200计算单位。

船舶租用合同

一、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二至四项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将标号写在括号之内) 1.在定期租船合同下,租船人不能发出下列哪些指示( )。 A 违反租船合同的指示 B 有关航行安全的指示 C 要求船长倒签提单的指示 D 要求船长签发提单的指示

2.在定期租船合同中的航区条款一般排除下列哪些地区( )。 A 合法贸易区 B 冰封区 C 战区 D 类似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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