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2018〕195号-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3 7:40: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豫能〔2018〕195号

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矿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研究总院、机关有关部室: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已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9日

1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

(试 行)

为深刻吸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坚决打赢安全风险防控攻坚战,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瓦斯治理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技术管理细节,在瓦斯灾害治理方面,除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河南省瓦斯防治“三个十条”等规定外,各单位还要执行以下要求。

一、优化采掘抽工程布置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邻经鉴定为非突出的矿井,要以高效防突、“三区配套三超前”为基本原则布置水平、采区、工作面,按照实现“四量”平衡要求进行采掘优化布置,与瓦斯区域治理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开采顺序,充分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1.严禁设计“孤岛”工作面;

2.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得设计上山掘进(>8°)。确需上山掘进时,必须制定专项强化防突措施,并按规定实施短掘、防片帮冒顶和炮后延迟进人等预防措施,沿底托煤掘进时须制定措施,加强顶板支护管理,防止巷道片帮冒顶;

3.突出煤层在150m区域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掘进工作

2

面相向掘进;在300m区域范围内,不得布置采煤与掘进工作面、采煤与采煤工作面相向掘进或回采,避免采动应力集中。

(二)优化底抽巷布置及抽采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单一煤层条件下,要以底板岩巷+穿层钻孔抽采+增透措施为基础防突措施,底抽巷能有效控制工作面所有预掘煤层巷道。煤层硬度f<0.8、工作面设计采长大于150m时,应合理设计中间底抽巷;不能施工中间底抽巷的长工作面,煤业公司要对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由煤业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联合审批。

(三)底抽巷距离煤层8~15m,底抽巷与煤层相错位置、支护形式等设计方面,要充分考虑巷道使用年限,满足工作面区段全煤厚瓦斯抽采需要,直到工作面回采结束;底抽巷巷道断面设计要满足掘进工艺、钻孔施工、巷道通风、冲孔煤粉装运工艺的使用需要,为穿层钻孔高效施工提供安全可靠场地和环境。

(四)底抽巷穿层钻孔控制煤巷两侧的宽度至少不低于各20m。采煤工作面顺层抽采钻孔应斜向切眼方向布置,与巷道夹角75°-90°。

(五)煤层增厚区域必须相应增加钻孔数量及钻孔深度,保证钻孔控制全煤厚,冲孔煤量要均匀,避免出现卸压不均情况,消除抽采及冲孔空白带,充分消突。

(六)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邻的非突矿井,要按照煤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