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18 19:43: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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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一经批准,就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带到作业现场。

4.3.4在现场作业实施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亲自或指定专人根据执行情况逐项打勾或签字,不得跳项和漏项,有具体数据的项目记录实际数据,有签字手续的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于登高等特殊作业项目,签字可以与作业分开进行,作业人员返回地面后应立即补充履行签字手续。

4.3.5依照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与现场实际、相关图纸及有关规定不符等情况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经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审批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作业结束后,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审批人应履行补签字手续。

4.3.6依照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进行作业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事先未发现的缺陷或异常,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并进行详细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会同专业技术人员一同进行),并经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审批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项工作。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指导书(卡)内。作业结束后,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审批人应履行补签字手续。

4.3.7作业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依据现场作业情况对指导书(卡)的应用情况作出评估,对指导书(卡)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4.3.8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执行完毕后应由工作班组归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一个检修周期,新设备安装工作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应随安装资料永久保存。

5 检查、统计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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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各级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作业现场时必须检查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执行情况。

5.2 各级生产、安全部门每月应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执行情况与两票同时统计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5.3现场作业无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按违章处罚办法中无票工作处理。

5.4现场作业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但执行不力的,按违章处理,具体处理细则按安全监督违章处罚办法执行。

5.5公司将每月通报各单位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并将其与有关奖惩办法挂钩。

6 附则

6.1本管理办法由湖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6.2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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