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导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7 4:47: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 防灾减灾规划导则

(试行)

重 庆 市 规 划 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防灾减灾规划导则》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 则;2. 防地质灾害;3. 消防;4. 防洪治涝;5.抗震防灾;6. 人民防空;7. 防气象灾害;8. 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刘 俭、罗 翔、郭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