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23:50: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红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议书

1 项目提要

1.1 项目名称:红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 1.2 项目建设单位:红安县林业局 1.3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1.4 项目实施单位:红安县12个乡镇 1.5 项目主管单位:红安县人民政府

1.6 项目区建设范围:红安县12个乡镇共384个村。 1.7 项目建设期限:2008年~2015年

1.8 项目建设内容: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

1.9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345.616万元。在总投资中,申请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总额6221.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01.28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3522.636万元。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我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加快了全县国土绿化步伐,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但是,退耕还林工程区生态环境仍比较脆弱,局部地方稳定性还比较差,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

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退耕农户大多还缺乏有效的增收门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等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2.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通过该项目建设,可以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2.1 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县生态状况不容乐观。由于森林植被的减少,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频繁的自然灾害,洪涝、干旱、冰雪冻害等自然灾害,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生态安排受到威胁。制定本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首要的任务就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重塑青山、碧水、蓝天,给人们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2.2 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民生问题是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都关心的热点。我县地处中部地区,经济还欠发达,特别是部分退耕还林农民生活上还存在困难。制定和实施好本规划,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帮助退耕农户建立多种稳定的增收渠道,从而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2.2.3 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由于地理区位及经济条件所限,我县部分退耕农户生态条件较差。制定和实施好本规

划,从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入手,可以适度改善其生活条件。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的、生态地位重要的,还可以逐步开展生态移民。从而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及规模 3.1 项目建设目标

3.1.1 通过加强退耕还林地后期管理,搞好植补造和低质低效林的改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提高林分质量,杜绝毁林复耕现象的发生,确保退耕还林的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3.1.2 通过加快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步伐、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确保退耕农户人平达到0.5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和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的增收、吃饭、烧柴和生存环境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3.2 项目建设内容

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 3.3 项目建设规模

3.3.1 建设基本口粮田面积3.1万亩;进行深耕深松土壤18500亩;建植物篱梯田2470亩;兴建抗旱井123口;进行秸秆还田、开展精准施肥、增施有机肥15000亩(其中包含前两项措施的面积4970亩,单项措施面积10030亩);修建排灌沟渠43000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