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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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组建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5]69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0 【实施日期】2015.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5〕6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5〕43号)精神,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组建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同时撤销在省担保集团挂牌的“湖北省再担保中心”。

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由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为非盈利性机构,坚持政策性为主和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功能定位,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 1 / 3

全省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统一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提升融资

性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省财政适当安排资金补充其资本金,鼓励各市、州、县政府以适当方式出资入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国家相关规定,与湖北省再担保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列入合作伙伴,对与省再担保集团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风险分担、不收或者少收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等优惠条件。

《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9月10日

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5〕43号)和2015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组建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组建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如下: 一、完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的基本思路

(一)明确机构属性。明确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以省级、市州级为重点,科学布局,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加快再担保机构发展。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有效分散融 2 / 3

资担保机构风险,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

(三)完善再担保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再担保机制,提升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四)改进考核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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