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3:27: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总结

根据《**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规定的要求,现将今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2016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保障我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在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县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布署,布置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1、了解并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组成,明确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制定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3、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上报了县人民政府。 4、与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县(区)林业局与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

书。完善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制体制,落实并加强木材经经营加工企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

5、根据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局直属林业有关单位和业务科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工作布置。 6、组织开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本局30名职工及八步木材交易市场40名加工作坊业主,参加全局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工作。主要是通过检查、督促局直属单位及县(区)林业局通过与辖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形成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年来,认真组织局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督促各相关单位和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督队伍三项建设;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制定的安全工作措施,重点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到位、制度能够得到落实执行,并尽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亲自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厅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根据全年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县(区)督促检查组,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督查、督促。 2、各业务科负责人签定(含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以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

3、节假日前,亲自组织或委托其他局领导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和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督促注意节假日做好各种安全防范。

三、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同时组织实施,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督查、督促。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并且多次召开的科室负责人业务工作汇报会议上作了强调,督促分管领导注重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依法对全县所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了核查,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纳入核查范畴,督促木材加工企业制定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四、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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