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空白表样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7 1:51: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州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保护单位: 县(市):

二○一五年 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应按已公布的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类别及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二、填表说明

(一)“荣誉称号”栏目中,填写传承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如“民间工艺大师”等,如没有,可不填。

(二)“确定为县(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栏目中,填写何年何月被确定为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三)“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传承人的工作、学习情况。“传承谱系”栏目中,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

(四)“学习与实践经历”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学习传艺,履行传承义务等方面的情况。“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五)“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及成果;“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栏目应填写传承人所拥有的与项目相关的珍贵实物、资料;

在“照片及音像资料目录”栏目中填写资料清单,如没有附带相关照片及音像资料,可不填。

(六)在“本人申请意见”栏目中应填写本人愿意作为该项目的代

表性传承人人选;“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目中,须加盖项目保护单位及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公章。

姓 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性 别 民 族 职 业 荣誉称号 照片 确定为县(市、区)级代表 性传承人 的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 邮 编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