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 3:23: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 一、法律层级规定的异同

相同点

不同点

竞争性谈判

均属于法定的采购方

式。

竞争性磋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出现较早(2003年1月1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出现较晚(2014年

11月29日)。

二、定义的异同

相同点

不同点

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竞争性谈判

均有明文

竞争性磋商

规定

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采购方式。

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

商的采购方式。

三、适用范围的异同

适用范围,是指哪些具体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

相同点

不同点

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

竞争性谈判

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2、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

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

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

的;

5、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

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报批程序的异同

竞争性谈判

相同点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

磋商”方式的;

2、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

竞争性磋商

预算单位同意后,再

3、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申请批准。

无 不同点 无

五、供应商(社会资本方)来源方式与数量的异同

相同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

竞争性谈判

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

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取;

无 不同点

4、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与;

5、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

竞争性磋商

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

见;

6、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

总数的50%。

六、谈判(磋商)文件包含内容的异同

相同点

1、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

竞争性谈判

同意;

2、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

置等采购标准;

3、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竞争性磋商

4、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谈判(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等。

不同点 谈判文件还包括采购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评定成交的标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等。

磋商文件还包括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

间及地点等。

七、谈判(磋商)程序时限的异同

相同点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竞争性谈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

竞争性磋商

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磋

不同点

1、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

作日;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

公告。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八、保证金的异同

相同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

竞争性谈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 2、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3、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

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磋商)情况退出谈判(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

竞争性磋商

出谈判(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谈判(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

应无效。

纳;

不同点

保证金还可以采用、网上银行支

付。

九、谈判(磋商)小组组成的异同

相同点

不同点

1、竞争性谈判(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

成;

竞争性谈

2、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4、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

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5、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

竞争性磋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

名单中随机抽取;

6、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

包含1名法律专家。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

成;

2、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

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十、最后报价供应商数量的异同

相同点

1、谈判(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磋商)结束后,谈判(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

竞争性谈判

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谈判(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磋商)结束后,谈判(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

竞争性磋商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

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可以为2家。

不同点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2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

十一、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社会资本方)的异同

相同点

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