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网上联合年检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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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须知

2011-3-18 11:14:19 湖南省商务厅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有关要求,确保我省网上联合年检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参加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部门包括商务(招商)、财政、工商、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共七个政府职能部门。 二、年检的范围

凡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法定地址在我省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参加联合年检。

三、年检的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企业自3月1日开始进行网上申报,联合年检各部门自3月20日开始对企业进行网上初审。4月18日至6月30日为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现场审验企业证照和有关材料(各地具体集中时间和地点以各市州通知为准)。 四、企业申报方式

企业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址:www.hnlhnj.gov.cn(或通过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 网址:www.lhnj.gov.cn,点击湖南省专版()进入湖南省联合年检网页) 湖南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网址:nj.hnaic.gov.cn 湖南省外汇年检客户端下载地址:

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

各企业必须登陆以上网址分别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请详阅网上申报操作说明。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操作说明可在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首页“系统帮助”栏下载。

五、各部门审核方式

年检各部门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审验方式为企业提供年检服务。

1、联合年检7部门通过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系统对企业报表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发现企业填报信息出错的应及时提示企业修改。另,工商、外汇管理部门还分别通过湖南省工商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国家外汇年检系统对企业的报表进行审核。

2、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请打印年检报告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随同其他相关年检材料上报各参检部门办理年检审验手续。(注:年检报告书数据必须与网上一致,否则将退回重新审核。)

六、企业向联合年检各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商务(招商)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 2、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出资的和超过出资期限欠缴注册资本的企业)。

(特别提示:自今年起,湖南省商务厅将在年检时段在全省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湖南投资环境调查,请各企业支持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二)财政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 2、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企业会计报表报送格式和要求请按照湘财外[2011]8号文件要求填报,报表格式和填报说明下载请查看年检网“新闻通知”下载区。) (三)外汇管理部门 1、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

2、年度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表); 3、年度损益表;

4、《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表加盖本企业公章后,连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一并提交所在地外汇局。

(企业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申报,经所在地外汇管理局通过后再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会计师事务所代企业申报的无需提供以上纸质资料。) (四)国税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国税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企业须先到主管的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 (五)地税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地税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企业须先到主管的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

以上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指从湖南省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报告书,各部门现场审阅后返回。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网上年检初审通过后下载之原件或到登记机关申领填写之原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审计报告原件;

4、验资报告原件(仅限应在本年度出资的和超过出资期限欠缴注册资本的企业); 5、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经营项目涉及多项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齐全; 七、有关说明

1、企业从网上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完整,特别是注明必填数据不准漏项,否则初审无法通过。

2、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3、长沙市经开区、高开区所在企业,“商务部门”请直接选择所在开发区上报数据。 4、集中办公结束后,没有完成审验手续的企业分别到各相关部门审验,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为方便联合年检各部门与企业之间和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特设如下QQ群,各企业可自愿申请加入。

QQ群名称:湖南联合年检(141853579) 湖南外汇年检事务所群(142056703) 湖南外汇-长沙企业(24345756)。

6、为准确反映各外商投资企业属地情况,请各市州在年检开始前在年检系统中将企业属地情况进行修改,具体操作:进入年检系统—点击“系统设置”—点击“企业管理”—点击“修改”—点击“所属地区”选择企业具体属地。 八、省直及各地商务(招商)部门咨询电话

单 位 省商务厅 电 话 0731-2287119/117 82289507 省财政厅 单 位 电 0731-8516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