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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管理制度(试行)
第1章 总 则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试用期转正新员工以及岗位异动转正的考核。 3、相关人员的职责
3.1 被考核人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
? 拟定该部门员的专业考试试卷,并交一份予人力资源部备档。 ? 收集被考核人员工作表现信息、相关资料和记录。
? 对被考核人进行初步审核,做出评价并提交上级主管复核。 3.2 所在部门的分管领导
? 负责部门主管级别员工的转正初审考核。 ? 参与员工试用期转正鉴定。 3.3 人力资源部
? 收集被考核人员工作信息,相关资料和记录。 ? 负责组织员工的转正考核,参加考核会评工作。 ? 整理、统计及汇总考核数据和信息。 ? 传报、审核、审批与发布考核结果。 ? 考核结论面谈。
第2章 转正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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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试用期限
1.1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连续工作50天后可以提出转正申请。
1.2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前提出转正申请,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
1.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 2、试用期转正条件
2.1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2 通过直接上级和分管领导的考核,经管理中心审核合格。
2.3 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态度、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因出现个人故意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而受到严重惩罚。
2.4销售系统类人员须完成相应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指标见销售系统人员考核标准。如情况特殊,无法完成指标,由管理中心、营销中心、总经理组成讨论组,共同商讨是否可破格转正。
2.5 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3、转正考核时间规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间满50天后可以提出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1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能超过员工的试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决定。
4、转正考核形式
采取上级主管考核评价和转正考试两种形式。 5、转正考核权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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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转正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2 基础类人员的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专业考试成绩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70%、专业考试分数10%。
5.3 主管及以上人员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管理中心评价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60%、管理中心评价20%。
6、考核成绩结果的运用
6.1 考核分在85-100分(含)的可提前转正,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 6.2 考核分在70-84分(含)的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转正; 6.3 考核分在60-79分(含)的试用期须延长至3个月转正; 6.4 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不再试用,立即辞退。
第3章 转正考核流程
1、转正考核通知
1.1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前统计出当月可转正人员名单。
1.2 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传达给被考核人员,并安排进行专业考试。此工作须在每月12日之前完成。
2、填写转正相关表格
2.1 被考核人员收到通知后须填写《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交至部门负责人处。
2.2 此工作须在每月14日之前完成。 3、被考核人上级进行考核评价
3.1部门负责人复核员工表格填写的完整情况后,签署相关意见后交至分管领导处审核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