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结水精处理设备技术规范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9:04: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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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技术规范 ........................................ 1 附件2 供货范围 ....................................... 29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 3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 36设备包装与运输 ................................. 41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 43分包与外购 ..................................... 46大(部)件情况 ................................. 47差异表 ......................................... 481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招标书中关于进口件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否则招标方将作废标处理。

1.4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应执行(遵照)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合同签订后1个月,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6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设备在本招标书提供的运行条件下稳定、可靠地运行。并且投标商对凝结水精处理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和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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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7投标方须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并且这些设备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的成熟可靠产品。 1.8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序号逐条响应。 1.9投标方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

1.10投标方提供的进口设备应提供有关证书、设备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证明,并在设备上刻有正确的铭牌标识(耐磨、防腐蚀等措施要求内容齐全)。

1.11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KKS标识系统。标识的原则、方法和内容应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投标方承诺按照招标方的企业标准进行KKS标识。

1.12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1.13 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1.14 投标方必须保障设备的供货、调试和运行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

1.15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用DCS控制,DCS系统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必须配合招标方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调试工作,直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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