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9:12: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即属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和作业工种。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具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 3特种设备范围

31压力容器(固定、移动式)。

32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 33厂内运输机械:铲车、叉车、抱车等。 4特种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 41压力容器

411凡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称压力容器,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登记、建档。1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25升,且Pwxv≧20升MPa(200公升/平方厘米);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12压力容器应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发给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单位制造。

413新进厂的容器质量证明以及安装、定期检验、建档等技术管理工作,应按有关击剑定严格执行。

414安全附件齐全。包括安全阀的合格证以及爆破片合格证等制造许可证号。

415操作使用:1设备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2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凭证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以用动力部运行管理等制度规定。3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有定期昨鉴定合格证明,在鉴定期内使用。 42起重机械设备

421进厂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422安装必须是经市场主管部门审核并发给安装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

423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每年按要求应检查一次。由设备部门或市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不合格的设备应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424设备部门、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工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程》执行。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43厂内运输机械

431厂内运输机械车辆应有可靠的合格证明。证明必须符合技术规程要求。启动器、操纵机构、制动器、音响、灯光信号等必须齐全、完好、有效。

432驾驶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凭证操作,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33物品必须装载正确,捆绑牢靠,平稳。必要时须用绳索捆绑,堆放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物件拖地驾驶。严格禁止人货混装。

434厂内行驶时速按下列规定执行:1汽车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车间内部、出入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3公里;2叉车、抱车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内部、出入门或倒车不得超过3公里;

44其他特种设备

441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可靠。严格按计工周期规定要求维护、保养、修理。 442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按规定周期进行鉴定,有合格证,在鉴定期内使用。 443操作人员必须经设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凭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51根据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下列人员由市劳动部门管理。 511电工作业:输、变、配电、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修理、试验等作业。

51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气焊、气割、气体保护焊及电弧焊等作业(含锅炉、压力容器焊接)。

513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安装维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脚手架架设、拆除和建筑起重提升设备的架设、拆除等作业。

514厂区机动车辆驾驶作业:行驶在厂区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和专用机动行驶机具的驾驶作业。

515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空操的司机。

5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具有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主管部门、机动部门进行发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54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进行复训,得训周期按市和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作业。

55调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回原工种工作时,必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合要恢复原工种,独立操作。

56公司应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