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15:14: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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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财会字(2009)44号文件,《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和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公司财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股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年向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三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收入、成本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核算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及《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按年末余额不低于贷款余额1%),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潜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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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按规定计提坏账核算。计提范围为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具体政策如下:对应收非关联方的款项,金额较大、收回困难的,结合实际情况和经验计提坏账准备。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如债务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外。

第七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单项资产由于市价持续下跌、经营环境变化、技术陈旧、实体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项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 公司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提取的经费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第九条 公司以借款形式筹集的资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或国家政策允许的协商利率支付利息或计提应付利息,并计入成本。对已计提应付利息的资金,实际支付给债权人利息时,冲减应付利息,若当年实际支付的利息大于应付利息时,其差额部份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指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具体计算是按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第十一条 公司盈余公积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规定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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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司依法纳税,税后可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 应付股东利润。

三、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凡公司购入的经营性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用、家具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均列为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第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采用分期摊入成本的,摊销期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六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计提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最短折旧年限计算,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按以下年限执行:

1、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 机器、机械和其他设备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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