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9:13: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三、 触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 2、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 3、电线绝缘破损; 4、设备漏电 人员触及带电部位 人员 伤亡 Ⅲ (1)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设计实施; (2)建立完善必要的电气检修管理制度,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避免伤害的能力。 四、 塌陷 1、土石方坍塌:(1)开挖方式不正确;(2)未按规定放坡或支护;(3)挖出的泥土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倒塌:(1)质量不人员及设备在危险区内 合格;(2)支撑不符合要求 3、架子或在建工程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1)质量不合格;(2)负荷过重 4、拆除工程中的坍塌 人员 伤亡 财产损失 Ⅳ (1)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按土质的类别放坡或护坡。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2)保证施工质量,按规定实施支撑;(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荷载不要超过设计要求;(4)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避免伤害的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6.2.2建筑施工单元评价结论
经分析,建筑施工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等,它们产生的主要原因为施工现场管理不严、人员违章作业、未配置安全防护装备或安全防护装备失效、设备带病运行等。建议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设备管理,并配备好个人防护用品,杜绝违章作业,减少和避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6.3 防火及消防设施单元
6.3.1运用安全检查表对防火及消防设施单元进行评价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防火及消防设施单元进行评价分析。具体见表6.3
消防设施单元安全检查表 项目 项目检查内容 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 2、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依 据 检查 检查实际情况 结果 符合设计中采用的是要求 防火墙分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1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 符合设计有5个安全要求 出口 防火及消防设施 3、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1 《建筑设计防火规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范》第5.3.8条 小于等于120㎡,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 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0m 、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4、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建筑设计防火规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范》第5.3.18条 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设计中各个房间的疏散门在2个符合及2个以上,1个要求 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米。 符合设计中未设置金要求 属栅栏 防火及消防设施 5、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建筑设计防火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范》第7.1.4条 小于4.0m。 设计图纸中符合防火墙位置未设要求 置在转角处
6、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建筑设计防火规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范》第7.1.5条 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7、防火墙的构造应使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 设计了防火窗 符合无管道穿越防火要求 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6条 设计满足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规范》第7.1.6条要求 6.3.2 防火及消防设施单元评价结论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建筑物防火及消防设施单元进行了检查,共列出了7个检查项目,检查的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0),安全检查表检查的结果为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项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7条“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即耐火等级为二级的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本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但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超过了2500m2,因此不符合要求,要进行改正。
7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7.1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对策措施
7.1.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实施多样性的职工安全教育。
5、建立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8、施工现场所有危险、有害场所均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危险点、危险事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程序和方法。
9、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0、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 7.1.2建筑施工作业伤害安全防范措施 高处坠落防护措施:
1、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要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2、建筑施工现场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并正确使用“三宝”。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工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并确保高挂低用。高处作业点的下方须设安全网。
5、凡楼梯口、电梯口和预留洞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和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须搭设板棚或网棚。
6、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两侧边和卸料台的外侧边等,须按规定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7、对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登高和攀登设施的质量必须认真把关。 8、遇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机械伤害防护措施:
1、购买质量好、安全性能高的优质机械设备。
2、确保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尤其是大型设备的防护装置更要重点关注,如塔式起重机的高度、力矩、重量限制器等。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设备的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严格按相应的安全规程操作。操作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4、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日常保养和维护,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5、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触电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建筑施工供电、用电安全验收、运行监督检查。
4、建立完善必要的电气检修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5、做好全体职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