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12:18: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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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工作,避免造成交接工作中的真空状态,降低安全系数。

(七)已发布公告信息的招标、询价、竞价项目的时间调整、业务流程的回退不得随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理。采购发包项目已发布公告信息,不得随意删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删除和篡改已完成采购招标项目的信息资料。

(八)设备及各类物品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评标室、投标室、监控室各硬件设施)。系统管理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各类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搬移和改动,未经同意严禁带出室外。定期巡查设备的运行状况,谨防网络、设备受损。

(九)外来、无关以及项目相关人员严禁进入控制室。监控室设备使用人员须遵守电子设备的操作规范,防止软、硬件系统的意外损坏。评标室管理人员定期对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并进行关键数据的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十)评标室、投标室使用中为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害,未经允许严禁使用U盘等移动设备,不得更改电脑IP、浏览器等电脑设置。系统管理员定期进行病毒查杀,招投标结束后还原电脑系统为初始状态。

(十一)公司员工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十二)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公司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十三)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公司计算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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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十五)任何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第五章 网络配置的管理要求

第八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网络配置管理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股份公司开评标室计算机及网络配置由股份招采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所属各公司依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划执行。

(二)评标室、投标室均限制外网访问(电子采购平台除外),所有系统中不得安装聊天工具、视频、游戏等与招投标无关的软件应用。开标、评标结束退出招采系统,关闭电脑电源。

(三)公司的开评标室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招投标活动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内容。

第六章 日常维护、数据备份的管理要求

第九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日常维护及数据备份管理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评标室系统管理原则:

1.优先保障招标活动正常,提高招标活动质量。避免质量事故。

2.提前测试、保障充足的缓冲时间,尽量不在开标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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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

3.提前接入、多测试。

(二)负责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人员、交货地等维护及相关环境的日常维护。

(三)负责检测电子采购平台系统负荷运行情况,对硬件设备的扩充根据系统运行需要提出配置建议。

(四)负责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数据字典、采购门户、系统公告等基础信息的维护。

(五)依据电子采购业务需要,负责本公司系统使用账户、组织结构、功能权限、流程配置和流程监控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配合厂家做好远程维护工作,认真做好应用系统补丁安装、参数配置的记录。

(七)负责收集电子采购平台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软件、应用问题,及时向股份公司招采中心、软件厂商反馈,尽快解决问题。

(八)采购招标业务人员在电子采购平台正式环境操作前须接受相关操作培训,培训由招采中心组织开展或由经过培训熟练的相关人员组织培训。

(九)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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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电子采购平台各级系统管理员,应按规定对采购发包项目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视频、音频以及电子文档资料进行存储和备份。

(十一)项目采购发包过程形成的视频、音频资料应至少保存两年;电子文档、资料文件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5年。上述存档资料应能全面、完整的反映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合同履约执行等基本情况,不得有缺失或遗漏(重大项目或上级公司关注的项目需上报音视频资料)。

(十二)对于所属各公司开评标室设备故障,负责人要进行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股份招采中心信息化团队,股份招采中心信息化团队协助进行调试;对于设备彻底损坏的,要及时更换。所属公司在限期内还未恢复影响正常开评标的,股份招采中心信息化团队要进行记录,并通报公司领导。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条 股份所属各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股份公司招采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991-237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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