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1 12:08: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井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矿井井下供电排水正常,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机构 负责人:刘建鼠陈汉风 安全监督:黄冲

成员:谢金龙张茂军宋祖溪 以及其他机电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职责:具体工作由宋祖溪负责。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检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检修前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

2、检修人员必须听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严禁做与检修无关的任何工作。

3、检修工作前,检修负责人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用具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负责人分配检修项目和落实责任,说明现场情况、具体工作地点,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各行其责。

5、检修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检修,停电后,必须先进行验电、放电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

电气设备。

6、在验电、放电时,要先检查验电装置的灵敏性与可靠性,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踩在绝缘垫上。

7、停送电作业:停电前要明确范围,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做到谁挂牌、谁摘除,谁停电、谁送电。作业前要掌握供电系统的电压等级,验电时,使用相应等级并经检验合格的验电笔,验电时要逐渐接近导体。停送电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实行挂牌管理。

8、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并设置警戒线,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9、检修工作完成后,由检修负责人对所使用过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进行清点登记,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10、检修后送电时,应先检查接地线是否已拆除,否则不准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