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8:03: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全国房屋登记官确认考核
申请表
省、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
申请人姓名
房屋登记机构名称
填表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
填表须知
1、本表供全国房屋登记官确认考核时使用。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填写,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虚假填写可能导致的后果负责。
2、本表可在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下载填写打印;也可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3、日期一律填写公历年月日,用“-”分隔年、月、日,其中年写四位,如“2009年5月1日”应填写为“2009-5-1。”
4、所在省:填写房屋登记机构所在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 5、所在市(县):填写房屋登记机构所在地的名称。 6、房屋登记机构名称:填写申请人现在或拟上岗的房屋登记机构的全称。
7、现从事岗位:填写申请人目前从事的岗位。如:在房屋登记机构填写受理询问、审核、登簿、质量管理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务等。
8、毕业院校:填写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名称。 9、所学专业:填写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名称。 10、毕业时间:填写取得最高学历所对应的年、月。
11、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国家认可的经济、工程、科研、教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如经济师、工程师等。
12、房屋登记机构注册号: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房屋登记机构核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注册编号。
13、现工作单位情况:填写申请人现在工作单位的全称,如与房屋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不填。
14、从事房地产登记工作经历:填写申请人从事房屋登记工作的时间和取得的主要业绩等。
15、证明单位盖章:由能够证明申请人从事房屋登记工作经历的单位盖章。
16、审核机构: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