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舱单系统下国际转运和空箱放行流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21:18: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新舱单下的国际转运和空箱放行业务变化

一、国际转运业务流程如下:

(备注:蓝色方框为代理职责,绿色方框为外理职责,橘黄色方框为港方职责。并列方框间无时间先后控制)

码头操作变化:

1、港方无需发送VYTO报文。但要在完成转船动作后发送“国际转运出口运抵报告”。(码头系统需增加国际中转空重箱运抵发送功能,

请与海关明确该运抵是否可重复发送?码头转港或转船错误,是否重发运抵即可?)

2、海关暂时未实现舱单放行信息的发送。代理在发送国际转运准单并收到海关回执后,向港方提供放行清单进行人工放行。后续实现电子舱单放行信息后,港方可凭电子信息放行。(集团考虑国际中转放行是否也可以走无纸化模式?) 3、新模式下国际中转必须校验准装指令。(码头系统需增加国际中转箱准装指令校验功能) 关注点:

1、国际转运的放行、准装均以外理的卸船理货报告为前提。外理原操作模式均为整船作业完毕后一次性发送卸船、装船理货报告,因此对于船接船的国际中转操作来说存在较大问题,需优化外理卸船理货报告的发送方式,可否做到边卸边发。

2、国际中转的时效性完全取决于代理发送“出境预配舱单”、“国际转运准单”、“出境装载舱单”发送的及时性以及海关电子信息的反馈速度。测试时需关注大批量国际中转申请转运准单和准装指令时海关系统的反应速度。 3、海关按照UN传递具体信息,可能存在船名航次不同UN相同情况。

二、国际转运出口改配流程如下:

港方操作变化:

1、原出口改配均由代理提供纸面单证,港方在EDI上进行电子申请并传真纸面单证给海关进行审批。新流程港方操作大大减少,仅负责发送新运抵给海关即可。

2、代理发送准单前发生改配的,直接删除预配,重新更改新船即可;代理发送准单后发生改配的,代理需要删单重报。

3、进境的变更、增加、删除,由代理走改舱单变更流程。

4、换箱:在换箱后提单、件毛体不变的情况下,国际转运准单中有原箱和新箱号的匹配,如果件毛体一样,换箱后转人工审核(代理发起);其他内容不一样,走退单;至于提单号不一样,一箱拆多箱可否操作,待海关测试。

三、国际中转分流(转码头)流程如下:

港方操作变化:

1、分流(转码头)申请由二程船码头提出,仍然保留纸面转码头单证,需海关人工审核同意。该操作建议维持目前操作仍由代理负责。(可否EDI上提供界面,代理以码头名义进行申请操作)

2、分流箱增加国际转运进口分流运抵报告,由二程船码头发送。目前无法保证转码头报文二程船码头100%能收到,在收不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