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1 17:44: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题

科室 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2分60分 1、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 )。 A20% B30% C40% D50% 2、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 )。 A B C D 3、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 )。 A B Cβ—内酰胺类 D 4、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 A B

C D

5、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的要求,50%的抗菌药物时应( ) A员 B C D 6、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 )种。 A. 40 B. 35 C. 50 D. 60

7、具有(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A. 初级 B. 中级 C. 高级 D. 初中高均可 8、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天用量。 A. 1天 B. 2天 C. 4天 D. 7天

9、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 )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A. 2次 B. 4次 C. 5次 D. 3次

10、对大多数厌氧菌有良好抗菌作用的药物是( )。 A. 头孢唑啉 B . 庆大霉素 C .青霉素G D. 甲硝唑 11. 正确的抗菌治疗方案需考虑:( )

A患者感染病情 B感染的病原菌种类 C抗菌药作用特点 D以上3项 12. 外科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何时使用( )

A手术开始前24小时 B术前60分钟内 C手术开始后2小时 D手术结束后2小时 13. 下列哪种药物对铜绿假单胞菌不具抗菌活性( )

A哌拉西林 B头孢哌酮 C头孢他啶 D头孢噻肟 14. 治疗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时首选: ( )

A氨苄西林/舒巴坦 B头孢唑啉 C克林霉素 D万古霉素 15. 治疗厌氧菌感染可以选用:( )

A氨基糖苷类 B头孢唑林 C环丙沙星 D甲硝唑 16. 氨基糖苷类对以下那种细菌抗菌活性差( )

A大肠埃希菌 B肺炎链球菌 C铜绿假单胞菌 D肺炎克雷伯菌 17. 妊娠期可以选用的抗菌药物有( )

A 庆大霉素 B环丙沙星 C克拉霉素 D哌拉西林 18有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不宜用于重症肌无力患者感染的药物为( ) A 克林霉素 B头孢曲松 C美罗培南 D阿米卡星 19. 对曲霉有效的抗真菌药物为:( )

A 酮康唑 B氟康唑 C氟胞嘧啶 D两性霉素B 20. 新生儿感染时不宜选用( )

A头孢菌素 B青霉素类 C克林霉素 D氨基糖苷类 2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适用于以下何种病原菌感染:( )

A肺炎链球菌 B厌氧菌 C革兰阴性菌 D以上都是 22、下列哪个药物的皮疹发生率最高:( )

A头孢唑林 B红霉素 C氨苄西林 D磷霉素 23、 MRSA菌株是指金黄色葡萄球菌对下列哪一种抗菌药耐药:( ) A甲氧西林或苯唑西林 B万古霉素 C利福平 D氯霉素 2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

A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B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效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C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D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E以上都是

25、阿莫西林/克拉维酸不适于治疗下列哪项感染( )

A流感嗜血杆菌 B大肠埃希菌 C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 D溶血性链球菌 26、关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门、急诊中常见的上、下呼吸道感染可以选用本类药物治疗 B妊娠期、哺乳期患者避免使用

C新生儿、婴幼儿、老年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明确指征时应根据血液浓度监测调整给药方案 D本类药物不宜与强利尿剂合用

27、成人伤寒沙门菌感染的治疗,首选药物( )

A 氯霉素 B 喹诺酮 C 氨苄西林 D 万古霉素

28、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在术前( )小时给药

A 1-2 B 0.5-2 C 2-3 D 3-4

29、抗结核病药物中杀菌作用最强的是( )

A异烟肼 B利福平 C链霉素 D吡嗪酰胺 30、钩端螺旋体病的治疗首选药物是( )

A青霉素 B多西环素 C红霉素 D氯霉素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审议通过, 自 起施行。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 、 、 、 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 、 三级。 3、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不得在 使用。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 、 、 、 、及联合用药等。

5、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 、 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照规定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6、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一)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 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 ;

(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 选用;

(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 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7、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 。 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8、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 和 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9、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 例次。如果超过 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10、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 、 和 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11、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使用未经 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

(三)使用本机构 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 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 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13、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

(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未按照规定 ,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规定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的。

14、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 与 ,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 、 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