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豫国土资发(2006)86号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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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

一、高等教育建设用地指标

(依据建筑设计资料集第3册,教职工住宅用地占校园总的28-30%)扣除教职工住宅用地,对豫国土资发〔2004〕184号文件进行修订)

建设规模体育用地㎡校舍建设用成片绿地㎡校园总用地(人) /生 地㎡/生 /生 ㎡/生 25 28 32 37 30 33 41 48 5 5 5 5 5 5 5 5 39 45 49 41 47 50 64 78 类别名称 >5000 9 综合大学师范、政法、1000--5000 12 财经、外语、艺术院校 <1000 12 >5000 9 工业、农业、林业、医、1000--5000 12 药类学校 <1000 12 >2000 体育类院校 500--2000 25 16 说明:1.校园总用地包括校舍用地、体育用地和成片绿地。

2.校舍建设用地包括教育建筑用地和学生宿舍、生活用地,但不包括教职 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依据国家规定应社会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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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建设用地指标

(参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87〕教基字008号文件)

建设规模体育用地㎡校舍建设用成片绿地㎡校园总用地(人) /生 地㎡/生 /生 ㎡/生 <1500 12 25 24 21 22 20 19 5 5 5 5 5 5 42 39 35 39 33 33 类别名称 工、农、林业、医、药1500--5000 10 类中专学校 >5000 9 <1500 12 师范、政法、财经、外语、1500--5000 10 艺术学校 >5000 9 说明:1.校园总用地包括校舍用地、体育用地和成片绿地。

2.校舍建设用地包括教育建筑用地和学生宿舍、生活用地,但不包括教职 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依据国家规定应社会商品化。

三、城市幼儿园建设用地指标

(依据:国家教委、建设部〔88〕教基字108号文件) 规模(人) 500以下 500以上 用地面积(㎡/生) 15 13 说明:1.校幼儿园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及道路用地。 2.本指标不包括教职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应社会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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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通中小学校园建设用地指标(参考指标)

普通中小学校园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场所用地、绿化用地和勤工俭学用地,用地生均面积如下表: 学校类别 完小 初中 完中 高中 学校规模 ≤24班 18 22 22 22 ≥30班 17 20 20 20 说明:1.表中未计入学生宿舍和生活用地,初中、完中、高中宿舍和生活用地可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宿生均用地面积应控制在4--5平方米。学生住宅 积率应为0.9。

2.表中未计入教职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依据国家规定应社会商品化。

五、党政机关办公建设用地指标(参考指标)

(依据: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文件) (一)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房。 3.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人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26--30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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