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对账中心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4:44: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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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对账中心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对账中心运行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对账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及农业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对账中心是农业银行为规范对账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在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监控中心及县级支行设立的,专门负责对账工作的功能模块。县级支行对账工作管理职能纳入同级运营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各级对账中心及对账工作管理机构。

第二章 人员配置

第四条 对账中心应配置从事对账管理、系统管理、对账操作、对账外勤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对账操作人员是专职对账人员,与对账中心其他人员不得交叉;对账管理、系统管理、对账外勤等人员等可以交叉或兼职。

第六条 对账管理人员负责对账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账中心工作的开展;负责对账管理系统的异常处理、流程监控等。

对账管理人员在系统中可以处理账单退信重打、验印强制通过复核、回执审核结果维护复核、不对账账户维护复核、账单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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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数据文件的导出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

第七条 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本一级分行对账管理系统初始操作员(两个)的管理;负责在系统中维护本行的机构隶属关系、设置省级重点账户分类规则、对账周期规则以及回执验印的设置;负责系统中角色建立,赋予角色适当的权限;负责本级所建操作员的密码重置。

第八条 对账操作人员负责个人负债子系统中单位定期、通知存款账户在对账管理系统中的签约处理;负责账单下载打印、账单数据文件的导出及与第三方的交接;在系统中,进行包括图像采集、条码补录、核对结果补录、人工验印等回执处理工作;回执审核结果维护;不对账账户(单)维护;退信账单的登记;负责人工验印强制通过的复核;回执审核结果维护的复核;不对账账户(单)维护的复核;实物账单的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对账外勤人员负责进行上门对账、账单催收、对账不符原因查找等对账外部事务处理。

第十条 非对账中心人员需要使用对账管理系统的,对账中心可以在系统中设置只有查询功能的对账查询员。

第十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账的流水作业,各行可以对对账操作、对账外勤人员进行细分。

对账操作可以细分为账单打印人员、账单扫描人员、条码补录人员、核对结果补录人员、验印操作人员、验印复核人员、不符维护操作人员、不符维护复核人员等。

对账外勤可以细分为上门对账人员、账单催收人员、对账不符处理人员等。

第十二条 人员配置标准:

(一) 仅负责辖内对账管理的机构(主要是下辖二级分行的一级分行)至少要有2名兼职对账管理人员,承担辖内对账管理及系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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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

(二) 既负责辖内对账管理又开展具体对账工作的对账中心(包括部分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及二级分行对账中心),人员配备按以下原则执行:

1、管理人员至少一名;

2、回执审核及处理等操作人员,应按照季度末月账单数每万份至少一名专职对账人员的标准配备,最低不能少于两人;

3、负责上门对账、账单催收、对账不符原因查找等其他与对账有关的人员应另行配备,具体人数由各行根据应对账账户数量、对账方式、地域特点等实际对账难易程度自行确定。

(三) 仅开展具体对账工作的对账中心(主要是县支行),应指定一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配备按上述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专职对账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各级行应按标准选拔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对账人员,工作满3年的要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四条 对账人员准入标准:

(一) 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二) 熟练掌握对账制度和对账流程;

(三) 具有一定柜面工作经验、较强的检查分析、文字综合能力以及与客户交流能力,能熟练操作电子验印系统、对账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

第三章 对账规则管理

第十五条 对账方式。各行在现有的网上银行、现金管理银企通互联平台(简称客户端)、第三方、上门等四种对账方式中,要积极引导企业客户优先选用网上银行等电子化的对账方式。同时,可以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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