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8 22:52: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本原则。

3、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或工作场所,建筑物的门窗宜采用向外开启式方式。

4、对于蛇咬伤患者,为防止毒素扩散吸收,应立即结扎、冲洗和排毒三步处理。

5、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和露天高处作业。

7、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0、安全管理和监督应坚持“四全”原则,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11、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2、在企业生产环境中,做好防火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组织;加强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度;配备好适用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13、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 安全头盔。

14、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是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0、生产区域用火管理中提到的“三不用火”指的是: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活人不在场不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