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7:06: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提交的材料
(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成立登记申请书
登记申请书应载明首届会员大会(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及所完成的工作,明确申请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等内容。申请书落款处加盖筹备组印章(或由业务主管单位代章)。
2、会员(代表)大会纪要
附:(1)社团章程及会费管理办法
章程应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并附填写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见附件);
(2)领导机构名单和理事会名单
领导机构的产生,应依照通过的章程所规定的程序产生,其成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或会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秘书长;
3、登记表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见附件);
(2)社团法定代表人填写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见附件);
(3)秘书长以上社团负责人填写的《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见附件);
4、会员名册
1
单位会员名册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邮编等内容(国家机关不能作为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名册应载有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所在单位、住址等事项。
工作人员花名册 5、党组织成立申请 党组织登记表,党员花名册
2
编号:1215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社团名称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时 间 赞同人数 应到人数 反对人数 表决形式 实到人数 弃权人数 登记证号 修改说明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团盖章: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3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审 核
核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