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监管指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4:21:5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供决策依据。

3.通过风险评估,监管资源的配臵和使用能与被监管机构的风险水平有效结合,真正做到高风险多监管,低风险少监管,实现差别化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三)风险评估的频率。风险评估是一个动态过程,每个监管周期至少要对被监管机构进行一次正式的风险评估。监管周期内一旦发生影响被监管机构风险状况的重大事件,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及时更新风险评估结果。

(四)风险评估的程序。风险评估过程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1.收集风险评估信息。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按照本指引第四部分有关要求,收集被监管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状况的信息,了解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环境、业务领域和风险管理制度。如有必要,非现场监管人员还可通过实地走访、与被监管机构管理层会谈等方式来获取所需信息或核对已有信息。

2.界定主要业务种类。非现场监管人员在界定主要业务领域时,应综合考虑被监管机构的资产结构、业务规模、发展战略、收入贡献、新产品和新业务扩张计划等因素。一般情况下,任何超过总资产或总收入一定百分比(如5%)的业务都应该单独考虑。具体百分比由各机构主监管员确定。部分业务虽然没有超过上述比例,但是对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状况有较大影响,如衍生产品业务等,也可进行风险评估。

3.界定主要风险种类。一般情况下,风险评估涉及的风险种

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和策略风险等七大类风险。其中,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是非现场监管人员每一次风险评估中都应考虑的内容。其他四类风险,非现场监管人员可以根据被监管机构实际情况和机构面临的经营环境等因素,决定是否将其纳入某一次风险评估中。

4.完成风险评估矩阵。

(1)评估内在风险水平。非现场监管人员应根据确定的业务种类和风险类别,分析、识别每一业务涉及的每一类风险的内在风险水平。评估内在风险水平应当明确各类风险的主要来源,根据不同风险种类采取相应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并结合监管人员的主观判断形成结论。内在风险水平可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有关评估内在风险水平的具体方法和要求见附件4.1。

(2)评估风险管理能力。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逐一评估主要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对被监管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风险认知和参与程度,被监管机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所有内在风险的方法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因素包括: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风险限额规定,风险计量、监测程序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综合上述四项因素的评估,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结果分为强、可接受、弱三个等级。评估风险管理能力的具体方法和要求见附件4.2。

(3)确定各类风险发展趋势。非现场监管人员在对风险进

行评估时,需要考虑未来一段时期(如12个月)的风险变化趋势,以及新业务和新产品所包含的风险,使风险评估不仅能够反映被监管机构目前的风险状况,而且能够对风险的发展趋势做出前瞻性预测。风险发展趋势用“上升”、“稳定”或“下降”表示。判断风险变动方向需要分析所有影响被监管机构风险状况的重要因素,包括发展战略、重要人事变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变化、业务发展趋势、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展情况等市场情况,进而做出判断。

(4)评估整体风险水平。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运用风险矩阵分析,对被监管机构主要业务的风险状况进行汇总,并在综合考虑每类业务的内在风险水平、风险控制充分性和风险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得出机构的整体风险水平,并完成《风险评估矩阵表》(附件4.3)和《风险评估矩阵摘要表》(详见附件4.4)。

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在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进行专业判断,主要原则是不能对低评级和高评级进行简单的算术平均。原则上,内在风险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两个因素的权衡上,风险管理能力所占权重更高。各项主要业务的整体风险水平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5.撰写风险评估报告。非现场监管人员在前四个步骤的基础上,完成《风险评估报告》(附件4.5)和《风险评估矩阵表》(附件4.3),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非现场监管负责人和(或)上级部门非现场监管人员(或主监管员)。

《风险评估报告》揭示被监管机构总体风险评级和风险发展趋势,对主要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对管理层控制风险的有效性进行质量评估。《风险评估矩阵表》是风险评估结果的高度概括,其中重要的评价都应包含在《风险评估报告》中。

监管人员将依据《风险评估报告》确定被监管机构的总体风险状况、风险点和薄弱领域,为制定监管计划、确定现场检查范围和实施检查提供决策依据。

风险评估是一个动态过程,如果遇到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对银行的风险及风险管理带来较大影响时,应及时对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如有必要,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风险评估进行调整。

七、现场检查立项

(一)现场检查立项概述。主监管员在完成非现场综合分析评价后,可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立项。现场检查立项是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有机结合的重要保证。其目的主要是以非现场综合分析评价结果为基础,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根据风险高低合理配臵现场检查资源,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现场检查立项内容。现场检查立项的主要依据是监管流程各阶段形成的监管成果,包括《机构概览》、日常监测分析结果、《风险评估报告》、上一次现场检查报告及内外部审计报告等,重点检查其中不确定的问题、疑点和风险薄弱点。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