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7:20: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7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

研发机构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的基础条件,是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支撑,我省明确提出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达标行动。为强力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20%,指导开发千项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培育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5家以上,争创3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专家指导系列活动。组织专家深入13个地市,解读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政策,讲解《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指导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建立常态化服务,通过QQ、邮箱等多种方式为企业申报研发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各市局负责组织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重点培育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二)建设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建设完成集认定、复核、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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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企业申报、主管部门管理。强化系统统计监测功能,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三)持续开展千项新产品开发工程。鼓励设有研发机构的企业积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申报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计划项目。全年完成指导开发千项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自主创新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积极培育成为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四)支持研发机构升级高层次创新平台。鼓励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按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建设要求,逐年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设备更新,拓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研发机构的建设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升级建设为高层次创新平台。 (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建立纵向包括省、市、县(区)、横向包括省有关行业协会的联系机制。建立联络人制度,确保认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厅委托河北省企业技术开发工作研究会作为第三方组织机构,协助开展研发机构认定、督导和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分解目标,明确培育重点。依据2017年20%的目标,对各市进行了指标分解(详见附件1),其中石家庄、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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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目标参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目标制定。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并于4月底前将培育重点企业名单报送至河北省企业技术开发工作研究会。

(二)分级认定,动态备案。A级研发机构由市局或省有关行业协会(详见附件2)推荐、省级认定。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直接纳入A级、B级的研发机构无需现场核查,提交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即可。省厅向各市局提供目前能够直接纳入A级研发机构的分地市企业名单,由市局负责组织企业申报。

市、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认定B、C两级研发机构。各市局统筹负责管理本地区范围的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并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将本地区认定的B、C两级研发机构报省厅备案。

省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省、市、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

(三)报送联系人信息。各市、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研发机构工作的联系沟通,于3月17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主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联络员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报送至省厅。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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