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仓储托管合同-托管模式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5 14:37: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库房仓储托管合同

甲方(托管方): 地址: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费用说明

甲方将位于的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期间乙方须支付如下费用

1、租金:库房租金按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1.2元进行计算,合计租金费用为 元/月。支付方式押一付三,首次支付需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元及三个租金 元,共计元。之后每次按三个月支付租金。

2、人员管理费:乙方可指派名员工到租赁区内工作,以上人员在租赁区内的管理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需每月需支付 元人员管理费给甲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第三条 货物入库和验收

1、 入库货物的品名、时间、数量以乙方实际通知甲方的为准。乙方委托保管的货物应数量准确、包装牢固、印刷清楚。

2、 乙方产品入库时需向甲方提供货品清单及《入库确认回执单》,回执单需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3、 货物在入库时甲方发现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以及包装破烂、雨淋、水湿、货物霉变、破损等问题,应在入库时通知乙方,并将有关证明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乙方商品入库时需确保商品剩余有效期大于大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低于总有效期三分之二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有特殊要求的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5、 甲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商品有效期等,其中:规格、数量以外包装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乙方提供的入库资料为准。

6、 货物进库、单到货齐,分理完毕,经甲方验收符合入库条件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条:货物的保管和养护:

1、 货物在库储存期间,甲方负责货物安全,但由于货物本身性质发生变化、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货物超过保质期限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仓库安防设施不到位、保安失职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由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 甲方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仓容,保持仓

库清洁卫生、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有危险性的产品。

3、 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托管的产品交纳相对应金额的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交保费产生的非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按要求已交保费,非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商品保管期间由于乙方做指派人员在租赁区内未按相关流程操作造成的货品丢失及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货物出库:

货物办妥入库手续后,方能开单出库。货物出库,甲方应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办理: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提货凭证为提货的必备凭证,且须盖有仓库收货/出货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存根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所开具的出库凭证在当日内有效。

第六条:装卸及其他

入库货物由甲方负责验货签收,并在乙方确认的乙方或第三方运输方出具的书面收货凭证上签章确认。甲方根据出库单办理出库,出库时由提货人负责验货签收,验货签收后出现的问题由签收方负责处理。入库及出库时大批量货物产生的第三方的装卸费由乙方承担,日常出货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服务及信息汇总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时间为:每日08:30——18:00。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职保管员,并且定期进行整库、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