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7 15:31:4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实用标准文案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自主选择,提供以下车辆: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牌号 文档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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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页 共九页
第二条 租赁费用明细
租赁期限为 个月,租赁期限内正常还款后,甲方将租赁车辆转户给乙方。 承租总费用 租赁期限 人民币 元,大写: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 月管理费 服务费(一次性) 保证金 每月还款金额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车牌号享有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乙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车牌号享有占有、使用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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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权利。
第二页 共九页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全车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车辆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车辆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车辆租赁关系到期前,车辆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若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以上费用,则甲方有权决定随时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对乙方提供的据以租赁车辆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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