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作品参加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庆祝中华解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0:14: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选送作品参加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选送作品参加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新区中小学师生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校认真阅读《关于选送作品参加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通知》(见附件),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送优秀作品参赛。

2.各校报送作品数量为学生作品1件、教师作品1件(参赛要求详见附件),所有资料及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参赛作品于7月7日前送交至光明新区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艺术教研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liangchengjian@126.com。

附件:关于选送作品参加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梁承坚,电话:1351017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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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选送作品参加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小学师生

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补充通知》(粤教体〔2009〕52号)要求,我局决定向全市中小学校征集参加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摄影比赛”作品。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恰逢伟大的祖国60周年华诞,增加此项比赛,是为了发动广大师生运用手中的画笔,立足校园、立足家乡、立足改革开放的前沿,描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和家乡的巨大变化,抒发广大师生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情怀和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活动要增强广大师生的爱国情感,引领广大师生提升人生境界,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 参赛对象

全市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及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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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赛项目

(一)分类:共分为书法、绘画、摄影三大类。 (二)分组:小学A组(1—3年级)、小学B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中专、技校等)、教师组五个组别。

(三)征稿要求

1.书法类硬笔、软笔作品,装裱后规格不超过四平方尺。 2.绘画类(平面作品)中国画,装裱后作品规格不超过四平方尺;油画、水粉/水彩、素描、版画等,装裱后规格为四开。

3.摄影: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规格为8R(长方形边长为25.4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3厘米);组照作品不超过6幅,均须冲晒出8R照片,并请用透明胶粘连在一起,每一组算作一幅作品,一律不装裱。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报名只限参加比赛项目中的一个类别。 (二)参赛作品报送名额分配: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每区可报送学生参赛作品30件、教师参赛作品15件,盐田区、光明新区每区可报送学生参赛作品10件、教师参赛作品6件,市局直属学校每校(部)可报送学生参赛作品3件、教师参赛作品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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