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5:06: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文件; ()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一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供应商可以通过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予以拒绝。 .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公告后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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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个工作日。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个工作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需包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必须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并建议文件采用双面打印方式。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等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技术标密封:供应商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技术标一份,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技术标”。
.商务标密封: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商务标一份,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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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技术标正本、 技术标光盘 商务标 商务标正本、 商务标光盘 技术标 所有副本 商务标 所有副本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须加盖密封专用章或公章。如项目分包进行,则须在每包包封上标示出包号。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如本项目包含多包,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
.递交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标书收受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迟交的响应文件,即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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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磋商步骤 .两阶段磋商程序
竞争性磋商采用两阶段磋商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资格、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磋商。第二阶段进行价格磋商。第一阶段磋商结束后,响应文件中资格文件、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磋商。
如果项目分多包进行评审,则按照第一包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包评审的顺序进行,以此类推。
.具体步骤:
第一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在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证处的公证员或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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