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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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XXXX院

2019年10月19日

抄送各临床科室

附件: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