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生物资源调查规范解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20:35: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DB43/T 432-2009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采样、样品保存、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着生生物的定性调查方法,底栖动物采样、样品保存和生物量计算方法,大型水生植物调查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水库、江河、湖泊等水体水生生物资源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C/T 9102 渔业生态环境检测规范 第三部分:淡水部分 SL 88 叶绿素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SL 167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 3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主要内容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主要内容见表1。

表 1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主要内容 调 查 项 目 调 查 主 要 内 容 必 做 地理位置及环境特征;水体大小及形态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调查 特征;集雨区、淹没区和消落区概况;环境污染状况;气候气象和水文条件 水的理化性质调查 浮游生物调查 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的测定 底栖动物调查 着生生物调查 大型水生植物调查 水温;透明度;pH值 种类组成;数量;生物量 初级生产力 种类组成;数量;生物量 — 种类组成;生物量 工程概况; 其他常规水质指标 — — — 种类组成;数量; — 选 做 4 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调查

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调查的主要内容见附录A的表A.1、A.2、A.3、A.4。表中各项目的资料、数据,可从所属管理单位和当地水产、水利、农业、林业、气象、水文、环保等部门获取,也可通过调查访谈或独立观测方式获取。 4.1 气候

需了解年、季节气候特征,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平均气温和气温年变化,年(月)均风速、主导风向,年(月)均降水量、年均相对湿度,年均日照时数、无霜期、冰封期等。

1

DB43/T 432-2009 4.2 水体

需调查水体形状,总面积、最大面积、最小面积、正常水面,水体长度、宽度、深度,正常水位、最高水位、最低水位,水体交换量,湖(库)湾数量及主要湖(库)湾的面积和水深,底质类型及特性。湖泊还需调查容积、湖岸线长度、湖底倾斜度,含盐量等;水库需调查总库容、兴利库容、死库容,枯水期、丰水期,入库径流,各径流流量;河流需调查源头、终点,流经地区,流速和流量,含沙量,各支流名称及特征等。 4.3 水体污染源

主要调查水体沿岸工业污染源分布情况,农业(农田)污染源分布情况,人口分布与生活污水排放情况,矿山污染情况等。 4.4 周围环境

需调查水体周围或集雨区的面积、地貌、土壤类型及特性;植被类型及覆盖率;水土流失情况;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布、储量和开采情况;自然保护区面积和保护状况;风景名胜区级别、旅游情况。 5 水的理化测定项目及方法

按SC/T 9102 淡水部分的规定进行。 6 浮游生物调查 6.1 试剂与器具

主要试剂见附录B,器具见附录C的C.1、C.2。 6.2 采样

6.2.1 采样点布设 6.2.1.1 原则

根据水体面积、形态、浮游植物的生态分布特点和调查的目的等决定采样点数量。采样点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个水体浮游生物的基本情况。

采样点设置数量见表2。采样结果记入附录A的表A.5。

表2 采样点设置数量 水体面积(km2) 采样点数(个) <2 3 2~5 3~5 5~20 5~7 20~50 7~10 50~100 10~15 100~500 15~20 >500 20~30 6.2.1.2 湖泊、水库

湖泊应兼顾在近岸和中部设点,可根据湖泊形状在湖心区、大的湖湾中心区、进水口和出水口附近、沿岸浅水区(有水草区和无水草区)分散选设;水库应在库心区(河道型水库应分别在上游、中游、下游的中心区)及大的库湾中心区、主要进水口、出水口附近、主要排污口、入库江河汇合处设点。 6.2.1.3 江河

在干流上游、中游、下游,主要支流汇合口上游、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主要排污口附近、河口区等河段设置采样断面。根据江河宽设置断面采样点,一般小于50m的只在中心区设点;50m~100m的可在两岸有明显水流处设点;超过100m的应在左、中、右分别设置采样点。 6.2.2 采样层次 6.2.2.1 浮游植物采样

水深小于3m时,只在中层采样;水深3m~6m时,在表层、底层采样,其中表层水在离水面0.5m处,底层水在离泥面0.5m处;水深6m~10m时,在表层、中层、底层采样;水深大于10m时,在表层、5m、10m水深层采样,10m以下处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样。 2

DB43/T 432-2009 6.2.2.2 浮游动物采样 由水体的深度决定,每隔0.5m、1m或2m取一个水样加以混合,然后取一部分作为浮游动物定量之用。

6.2.3 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

采集次数依研究目的而定,采样次数可逐月或按季节进行,一般按季节进行。样品瓶必须贴上标签,标明采集时间、地点。

采样时间尽量保持一致,一般在上午8:00~10:00进行。 6.2.4 采样方法 6.2.4.1 浮游植物采样

定量样品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取水样1L,贫营养型水体应酌情增加采水量。泥沙多时需先在容器内沉淀后再取样。分层采样时,取各层水样等量混匀后取水样1L。大型浮游植物定性样品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网口与水面垂直,网口上端不要露出水面。 6.2.4.2 浮游动物采样

原生动物、轮虫和无节幼体定量可用浮游植物定量样品,如单独采集取水样量以1L为宜;定性样品采集方法同浮游植物。

枝角类和桡足类定量样品应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采水样10L~50L,再用25号浮游生物网过滤浓缩,过滤物放入标本瓶中,并用滤出水洗过滤网3次,所得过滤物也放入上述瓶中;定性样品用13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过滤网和定性样品采集网要分开使用。 6.3 样品的固定

浮游植物样品立即用鲁哥氏液固定,用量为水样体积的1%~1.5%。如样品需较长时间保存,则需加入37%~40%甲醛溶液,用量为水样体积的4%。

原生动物和轮虫定性样品,除留一瓶供活体观察不固定外,固定方法同浮游植物。枝角类和桡足类定量、定性样品应立即用37%~40%甲醛溶液固定,用量为水样体积的5%。 6.4 水样的沉淀和浓缩

固定后的浮游植物水样摇匀倒入固定在架子上的1L沉淀器中,2h后将沉淀器轻轻旋转,使沉淀器壁上尽量少附着浮游植物,再静置24h。充分沉淀后,用虹吸管慢慢吸去上清液。虹吸时管口要始终低于水面,流速、流量不能太大,沉淀和虹吸过程不可摇动,如搅动了底部应重新沉淀。吸至澄清液的1/3时,应逐渐减缓流速,至留下含沉淀物的水样20mL~25(或30~40)mL,放入30(或50)mL的定量样品瓶中。用吸出的少量上清液冲洗沉淀器2次~3次,一并放入样品瓶中,定容到30(或50)mL。如样品的水量超过30(或50)mL,可静置24 h后,或到计数前再吸去超过定容刻度的余水量。浓缩后的水量多少要视浮游植物浓度大小而定,正常情况下可用透明度作参考,依透明度确定水样浓缩体积见表3,浓缩标准以每个视野里有十几个藻类为宜。

表3 依透明度确定水样浓缩体积 透明度(cm) >100 50~100 30~50 20~30 <20 1L 水样浓缩后的水量(mL) 30~50 100~50 500~100 1000(不浓缩) >1000(稀释)

原生动物和轮虫的计数可与浮游植物计数合用一个样品;枝角类和桡足类通常用过滤法浓缩水样。 6.5 种类鉴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