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喷淋计算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2:35: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地下室

泡沫-水喷淋设计计算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总建筑面积23373.52m2,平时为停车库,战时为人防掩蔽区。地下室停车数508辆,为I类汽车库。 二、 设计依据:

1、国家现行的给排水及消防等各类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泡沫系统灭火设计规范》(GB 50151-2010) 2、建设单位的要求,以及提供有关的资料。 3、相关专业提供的工作图及工艺条件。 三、 泡沫-水喷淋设计:

1、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7.3.1条,本地下室喷淋采用泡沫-水喷淋联用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即比例混合器后端至最不利点的干管及最不利支管总容积不得大于720L。为达到此要求,本设计将泡沫液储罐(一用一备)及泡沫控制阀组设置于泵房报警阀

0

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附近(生活泵房及消防泵房各设一组),而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多个水流指示器(通常普通自动喷淋系统每个防火分区只需设1个水流指示器,本工程10个防火分区设置15个水流指示器)和比例混合器,比例混合器通过泡沫管道与泵房的泡沫液罐相连接,这样使泡沫液的服务半径得以扩大。在系统投入使用前应使比例混合器与泡沫液罐间的连接管道预先充满泡沫液。

2、喷淋泡沫罐容积计算: 喷淋泡沫罐容积 V=F×q×c×t×K

式中F—-作用面积,m2,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危险等级确定;按中危险级II级取160m2;

q——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L/(min.m2),按中危险II级自动喷水强度8.0L/(min.m2);

c——泡沫混合液中泡沫浓缩液的百分比浓度,一般碳氢化合物火灾为3%,极性溶剂火灾为6%;

t——泡沫混合液作用时间,min,根据《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连续供给泡沫混合液时间,不应小于10min;

K——系数,考虑增加15%的保险余量,取1.15。 V=160×8×0.06×10×1.15=883.2L 设计采用1.0m3.(一用一备) 3、干支管容积计算: V=∑(πDi2*Li/4)

式中Di为管径,Li为相应管径的管道长度。

1

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调整各比例混合器后端至最不利点的干管及最不利支管总容积V<720L。详地下室喷淋平面图。

4、其它:

泡沫液管道均采用304不锈钢管,泡沫-水喷淋系统的管道采用

PP-S消防专用涂塑复合钢管,其材质应满足GB/T5135.20-20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 涂覆钢管》的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