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控制管理规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 19:02: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文件控制管理规范

1、目的、编制、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各区域与物流运作管理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第三、四阶文件的编制、更新及管理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及公司管理需求,对文件的编制、评审、批准、发放、培训、使用、更改、作废和收回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相关区域及时得到并使用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以推进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和持续改进,上汽(烟台)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持续改善部特编制此文件,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管理规定如下:

2.术语:

2.1 本文件术语引用自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和上汽(烟台)实业有限公司《质量手册》(文件号:SAIC-YT/ZL-2007);

2.2 公司部门划分:运作部、计划&物控部、持续改善部、综合管理部、生产管理部、仓储运输部、标准化推进办公室;

公司区域/职能块划分:运作部:LOC-GA、LOC-BD、整车RDC、厂外RDC、LOC-PT,计划&物控部:接收

数据组、接收验证班、单证组、发运班、对账组、发动机物流数据小组;持续改善部:规划块、生产管理部:包装、质量、综合管理部:行政块、安全管理办公室:安全块、体系块。

2.3各类型文件含义:

2.3.1 程序支持规范性文件:是程序文件的具体展开,描述为实施程序文件活动具体途径的文件。它一般涉及多个区域,但不涉及技术的细节。内容包括5W1H,即开展活动的目的(Why)、做什么(What)、何时(When)何地(Where)谁(Who)来做;应采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文件,如何对活动进行控制和记录(How)等。此类文件属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第三阶文件。(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第二阶文件,描述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相互联系的过程和活动。 上汽(烟台)实业有限公司《质量手册》(文件号:SAIC-YT/ZL-2007)已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程序文件。)

2.3.2 管理文件: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导则、细则等。它可以是区域内文件也可以为跨区域文件,为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阶文件。

2.3.3 作业文件:详细的作业活动的描述文件,内容涉及技术的细节(如:流程、STS/TIS 、技术/操作要求&规范等)。作业文件一般只涉及一个区域,有时也涉及多个区域,但它强调的是产品或作业过程的规范性,而程序支持规范性文件强调的是区域间的沟通、联络、协调。作业文件为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阶文件。

2.3.4 外来文件:(各类标准和必要的参考资料及顾客提供的技术文件),为质量管理体系第三阶文件。 2.3.5 记录:为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依据的文件。记录为质量管理体系的第四阶文件。

3. 职责

3.1 文件主要使用/涉及人员或文件主要业务归口人员负责文件的编制及维护,保证文件与现场运作、管理的一致性。

3.2 文件编制区域主管/经理负责文件的审核/批准,文件使用/涉及区域相关负责人或业务归口人进行文件的评审及会签。同时负责本区域相关文件的定期评审及协调、改善推动工作。

3.3 各区域质量体系文件协调人(后文简称区域协调人)负责定期或必要时本区域/职能块内文件编制、评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和一般性的跨区域/职能块文件的编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域受控文件原件的保管和区域内发放工作,并负责保证本区域内受控文件培训、目视及操作管理的规范性督导和推进。

3.4 体系工程师负责特别的(比较复杂的)跨区域/职能块文件的编制、评审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对公司文件原件的存档及对受控文件的发放回收。同时,定期评审各区域受控文件的存档、培训及操作管理是否符合文件规范,并出具相关报告。

3.5 班组长组织班组内文件的编制、更改及班组人员的培训工作,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培训记录。各工段长监督辖内班组的培训执行情况,培训记录由工段内负责存档。

3.6 记录文件格式由各相关区域业务归口负责人自行编制、区域主管及经理评审批准,管理并由上一级领导监督实施。 4. 规定 4.1 文件分类

本文件所涉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主要包括: 1) 程序支持规范性文件; 2) 管理文件;

3) 作业文件(如:流程、STS/TIS、技术/操作要求&规范等); 4) 外来文件;

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要求的记录。 4.2 文件编写、更改及废止

4.2.1 程序支持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作业文件由主要业务归口人员或文件使用/涉及人员负责编制文件草稿,格式、内容等按照《受控文件格式标准》规定执行。 4.2.2质量体系文件修改规范

作业文件:STS/TIS有轻微更改的在原文件上用签字笔进行划改即可,并在更改记录中将填写更改原因,并签字培训。但需在两周内完善成电子版,其他文件除外。

4.2. 3 文件使用/涉及区域相关负责人评审后,由编制人员将更改(如需)完毕文件的电子版交与体系工程师对文件统一编号。

4.2.4 文件编制人员在已编号书面文件及《发文审批单》“编制”栏签字,并呈交区域主管在“审核”栏签字、

区域经理在“批准”栏签字。若文件内容涉及其他区域,还需由相关区域经理、主管、工程师“会签”。注:只程序支持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文件发放时需签署《发文审批单》。

4.2.5 区域/职能块内文件由文件编制/维护归口人或区域协调人、区域负责人经评估确认需新增、更改、作废文件,由区域协调人提报书面更改或废止申请至体系工程师后进行后续操作;一般性跨区域/职能块文件的编制、更改需由文件编制/维护归口人所在区域的区域协调人提报体系工程师,或提议区域的区域协调人联系文件编制/维护归口区域的协调人并提报体系工程师后进行操作管理(注:此类文件评审中发现涉及其他区域的操作内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追究文件编制/维护区域责任)。特别的跨区域/职能块文件由体系工程师协调文件主要归口区域协调人,由归口区域协调人组织、协调文件业务归口人员进行操作。文件更改、换版按照编写、评审、修改、编号、审批、发布流程进行。作废/销毁文件不得再行使用(但可供参考)。 4.3文件保存、分发:

4.3.1体系工程师对签字完毕的《发文审批单》及书面签字版文件原件统一存档,并及时更新《受控文件清单》。 4.3.2 受控文件以区域(运作部)或部门(其它部门)为单位进行下发:体系工程师按照《发文审批单》发放范围及数量影印适当份数,加盖红色受控章后发放至文件涉及/使用区域,即会签区域。文件收文单位需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签收。“受控”、“作废”等印章由体系工程师专门保管。

4.3.3各区域应建立文件签收记录,凡接收/分发的文件及各质量记录均需存档、记录(文件属会签、传阅者不在此限)。记录文件由各相关区域自行编号、保管。

4.3.4 各类质量文件的保存期限,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记录报表至少保存二年,有特殊情况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认。

4.4文件的废止、收回、销毁:

4.4.1文件修订及废止时,应由体系工程师按照《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回收旧版文件并予以统一销毁。各区域不得保有旧版及作废文件,在接收最新版文件的同时将旧版本文件退还给体系工程师并签字确认,双方均需做好相关回收记录。更改及废止文件时,旧版失效文件原则上应于颁布后五天内回收完毕。

4.4.2体系工程师需将存档的原件加盖作废章、注明作废日期,与有效受控文件隔离后长期存放。 4.4.3 逾保存期限的记录文件,可由各类文件保管单位自行销毁。 4.5文件的档案管理

4.5.1 各区域盖受控章的文件原件须由各区域协调人现场管理。

4.5.2 现场作业场所贴置、目视的受控文件为盖红色受控章文件,禁止使用复印件。

4.5.3 各区域须于每一受控文件档案册内建立目录(含文件名称、编号及入档日期等)以利迅速寻找及便于与体系工程师每月发出的文件最新版次一览表核对,以确保所使用为最新资料。

4.5.4 体系工程师每月1次《受控文件最新版次一览表》,供各使用单位核对其使用是否为最新资料。 4.5.5 各区域受控文件原件如发现有缺页、破损,字迹模糊,不得以影印方式自行处理,应到体系工程师处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重新领取一份新文件,破损的文件同时回收作废,新文件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 4.5.6 任何人均不得于正式文件上加以标记或书写任何文字、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