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8 23:44: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模拟冲刺题(单选三十)
【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zgsydw.com/hainan/?wt.mc_id=bk15130。 1.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9年的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元罚款的处罚。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区人民政府应该受理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2.张某和王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员王某的一间房屋当做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王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 )赔偿? A.应当由张某负责赔偿
B.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赔偿 C.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D.属于意外事件,由王某自己承担
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
4.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 A.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5.赵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他在病发时手持利器将王某逼至一问旧房子,王某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向赵某扔了一块砖头,导致赵某头部受伤。王某的这种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伤害 D.紧急避险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中公教育解析:《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 请行政复议。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B区人民政府,对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 关,并告知申请人。故选D。
2.【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 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故选C。
3.【答案】D。中公教育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不应当由原用人单位解除。故选D。
4.【答案】D。中公教育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 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 为。经分析可知,李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而不是正当防卫。《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 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故选D。
5.【答案】 A。中公教育解析:王某的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不属于故意伤害,所以C项错误;因为赵某手持利器,有可能造成王某重伤或死亡,所以王某扔砖头打伤赵 某的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不构成防卫过当,故B项错误;因为王某的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所以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 紧急避险,所以D项错误,A项正确。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