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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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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城市建设改造拆迁安置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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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项目概况 ................................................................................ 1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评价 ....................................................... 2 (一)社会稳定风险内涵 ...................................................... 2 (二)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 2 (三)药市路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 4 (四)药市路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 9 三、预防风险可采取的防范方案 ............................................ 11 四、结论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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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维稳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拆迁办本着“对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市政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环境建设”等必须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的原则,特对樟树市药市路所涉征地拆迁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按照上述要求,樟树市城市建设改造拆迁安置办公室作为责任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樟树市药市路征地拆迁项目”(以下简称药市路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认真的社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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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樟树市药市路征地拆迁项目(以下简称药市路)位于樟树市淦阳路至仁和路之间,药市路直线长度全长为420米,是连接淦阳路与仁和路的交通枢纽,区域集公共服务、居住中心为一体,规划定位为缓解药都南大道交通枢纽压力,拓宽城市交通枢纽线的交通线。
根据规划要求,规划方案一(药市路建设方案-规划18米)涉及包括市民政局福利院两栋房改房在内的共12户搬迁,拆迁面积1620余平方米。民政局福利院公房一栋,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其中临街店面400平方米),共计拆迁面积为2920平方米。规划方案一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概算为370.8万元。
规划方案二(药市路建设方案-规划24米)在方案一所涉拆迁面积基础上增加了福城街道办事处誉洲新村安置楼一栋五层共8户以及1户私房搬迁,涉及拆迁面积约2860余平方米(其
中店面为240平方米),以及民政局福利院老年公寓一栋四层(其
中二层为8户私房),涉及拆迁面积约1040平方米,共计拆迁面积为6820平方米。规划方案二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概算为80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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