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年设实施方案(定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3:25: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实施绿化净化,打造生态园林县城。坚持长期绿化与集中绿化、规模绿化与特色绿化、绿化与净化相结合,以大环境绿化为中心,以城区周边山体、城市广场、绿地为主体,以道路、河道绿化为骨架,以街巷、庭院绿化为补充,大力实施“规划建绿”、“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形成点、线、面、立体空间有机联系、协调统一的城市绿化体系。一是开展园林、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发动各单位、社区、街道积极开展园林建设,不断完善绿化基础设施。二是以增绿补绿、提升改造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市公园、城际荒山、城市出入口和城市道路的绿化建设,加强绿化管护,提高城市绿化品位和绿化覆盖率。三是以城乡结合部、重点街区和背街小巷为重点,加强卫生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落实清扫责任,不断提升城市环卫保洁质量,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2.实施亮化美化,打造光彩靓丽县城。完善城市各主要建筑物、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绿地、河道及水面、户外广告牌的照明设施,实现城区构景元素的夜景照明协调、有机组合,形成城区和谐优美的夜色景观。一是按照明晰城市轮廓、突出城市结构、突出城市线条、突出城市面和点的要求,完善城市亮化规划,完善城市道路街巷、重点景观(构建物)、公园、广场、河堤的亮化美化工作,打造城市亮丽夜景。二是围绕打造时尚亮点、彰显民族特色的目标,全面推广使用节能型光源和亮化灯饰,加快城市照明灯具节能改造,加强亮化设施维护维修,努力提高城市亮化质量和水平。三是以城市主要街路为重点,大力实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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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整治,拆一片、亮一片,打造“功能完善、生态时尚、景观丰富、品位高雅”的城市景观。

3.整治市容市貌,打造宜居宜业城镇。以城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为突破口,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营造市容整洁、环境优雅、人居舒适的城市环境。一是开展垃圾集中综合治理。通过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定点收储、专车密闭清运等方式,实现单位、小区生活零散垃圾不出院、不出店、不出厂(场),从源头上解决垃圾乱摆滥倒问题。二是开展户外广告治理。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备案,实行规范化、电子化、即时化管理。采用高科技等多种手段治理乱涂、乱刷、乱贴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违法违章建设清治。以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为治理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坚决遏制、打击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四是规范夜市摊点治理。疏堵结合,严格审批,严厉打击违章经营行为。五是市容环境综合治理。以“治小、治乱、治苗头”为重点,强化城市规范化管理。六是严厉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推动市容环境卫生整体上水平。2012年底前垃圾、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夜市饮食摊点等整治活动初见成效,市容市貌得到极大改观。

4.整治交通秩序,打造安全畅通城镇。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现代科技等多种手段,以“规范行车秩序、规范停车管理、规范交通标识、规范车辆营运”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城市交通秩序进行整治。一是严查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是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公交车辆不按线路行驶、随意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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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坐站延时侯客等行为。三是依法整治占道经营行为,维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的良好交通秩序。四是规范整顿城市客运货运市场秩序,集中清理非法营运车辆,严查超员、超载行为。五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2012年底开通县城公交并加强管理,形成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5.搭建文化展示平台,打造文明和谐城市。树立文化建城理念,提升城市道德水准和现代文明程度,形成追求文明、崇尚先进、团结和谐的社会风尚。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市民”评选等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在市民中开展以礼貌、礼仪、礼节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引导群众争做“友好、守信、务实”的文明市民,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融合、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

6.创新城市经营管理,打造现代高效城镇。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将集中突击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媒体曝光、责任倒查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实现城市管理实时、动态、高效、规范。一是建立城管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建立日常监管工作台账、落实防控包区责任制等,逐步建立一体化城管目标考评体系,不断提高城管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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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快小城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乡镇。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特色明显、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的要求,以及积极发展培育重点中心镇的原则。用一年时间,从调整修编城镇体系规划入手,积极组织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重点打造普安、周覃两个重点小城镇。

8.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以及风景名胜区周边可视范围内村寨的村庄整治工作,全县21个乡(镇)要按照“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的目标,完成2个以上新农村亮点的建设。

五、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加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韦成波(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潘仕进(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志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何 信(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潘国勘(县人大委员会副主任) 吴平昌(县人大委员会副主任)

高 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泽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族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蒋 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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