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报送三定方案的请示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7:01: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中发〔2018〕 号 签发人: 平

关于报送《 市第一中学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区教育局:

根据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修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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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肃机编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我们拟定了《 市第一中学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呈上,请审批。

附件一: 市第一中学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附件二: 市第一中学关于“三定”规定的说明

市第一中学 2018年3月15日

市一中 2018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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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市第一中学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OO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OO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OO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修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肃机编办发〔2017〕38号)精神, 市第一中学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类公益事业单位,隶属OO区教育局管理。

一、 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高中、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制定实施教育教学计划。 5.负责教职工调整、年终考核、思想工作动态排查管理、职称评聘、评优树模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评价、监测及教师业务考核、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招生、注册、分班及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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