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16:48: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为什么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1.原因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些经济成分中,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而形成的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掌握了主要经济命脉,居于领导地位。与新民主主义时期三种不同性质的主要经济成分相联系,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表现为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必然使中国社会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的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加上当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际条件,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获得最终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
适时地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二为什么说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必要性) 1.确定且从未动摇过的奋斗目标。
完成民主革命,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确定了的奋斗目标,并且从来就没有动摇过。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没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根据当时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尚未彻底完成、国民经济亟待恢复的具体情况,决定先不急于明确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至于中国到底何时向社会主义过渡,当时的设想大致是: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估计至少要10年,多则15年或20年),工业发展了,国营经济壮大了,就可以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一举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
2.对社会主义过渡步骤的认识发生变化。 3.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国内外条件(必然性)
从1953年开始,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中国之所以要着力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因为:
1. 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
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发展工业,一方面是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业,另一方面是要建设新的工业。
随着没收官僚资本工作的完成和工业建设的初步开展,中国已经有了比较强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业,首先和主要的,就是要办好已有的国营工业,并依据需要和可能改建、扩建之。所谓建没新的工业,首先和主要的,就是投资兴建新的、足以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基础的那种大型工业骨干企业,发展国营工业。办好已有的国营工业和发展国营工业,都必须依靠国营经济,依靠国家力量。中国的经济虽然落后,但它是一个大国。新中国建立后,全国财政经济统一,国家掌握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可以用来投资搞建设。1953年开始执行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大型工业建没项目,基本上是由国营经济承担的。当时工业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就意味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发展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的增加。这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因素。
2.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 3.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