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12:07: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8)审计工作底稿后没有审计证据支持或支持不足; 9)未做到一事一稿。
10)所有项目未编制底稿汇总表。 5、审计工作底稿的过错追究责任
1)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底稿的不真实性、不完整性承担责任;对未执行审计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以及审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均应承担责任。
2)审计组长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审计底稿的未发表复核意见或发表的复核意见不正确的承担责任。
(六)审计报告方面的质量控制
这里我就不想多讲了,去年我讲了两讲基本上该说的都说了,就不耽误大家时间了,去年我们总的感觉审计报告的本身做的还不错。下面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简单说一下。 1、常见的问题有:
1)审计报告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文字错误;
2)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中的事实表述不清楚;
3)审计报告内容未全面反映审计查出问题又无相关说明; 4)审计报告无审计评价意见,或者未按照审计方案要求进行评价,或评价意见无证据支持、超范围评价,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以外的经营管理活动妄加评价、评价前后矛盾、评价不够恰当、评价意见表述不够严谨(这种现象目前在我们的审计报告评价中表现的可以说是比较突出,请撰写报告的人员和各复核环节的复核人员把好关);
5)底稿的部分问题没有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又无相关说明;定性处理处罚未引用法规,或者引用法规不准确、不完整、不具体,或者适用法规错误,或引用超出法律效力范围的法规、或者引用失效的法规;
6)处理处罚不够明确具体,处理处罚力度不够,或者处理处罚不到位,以审计处理代替审计处罚,以审计处罚代替审计处理,审计处理处罚随意性较大;
7)审计报告中明显需要处理处罚的没有出具审计决定书,该处理的不处理,该处罚的不处罚,以审计报告书代替审计决定书;
8)没有告知救济途径或者救济途径告知错误;
9)审计决定未按规定时间给予落实。 2、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我再强调一下
《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分别明确规定了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即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科室、审计机关的法制科,对每一级复核都规定了具体的复核内容和复核要求。
1)审计组长复核的内容:对审计报告要素、内容的规定进行复(审)核;对审计报告是否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真实、完整的反映,有无遗漏、隐瞒进行复(审)核等。 这里必须强调审计组长对每一复核内容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应进行纠正,该补充审计的补充审计,该调整方案的应调整方案,是谁的质量问题应在我们审计组层面的每一个审计人员当场改正,在这个阶段我们的现场审计可以说还没有结束,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一切还来得及补救,不要等到事后来补。审计组长应对所复核的每一项要素、内容发表具体的复核意见,否则审计组所在的科室应无条件的退回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没有任何情面可讲。
2)审计组所在科室的复核:审计组要对审计组报送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要进
行全面复核。复核的内容有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事实是否清楚、前后是否矛盾,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审计组所在的科室应把好这一关,同样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也应退回审计组进行纠正。审计组长所在的科室应对所复核的每一项要素、内容发表具体的复核意见,业务科负责人要签名。 3)法规科复核:A、法规科复核的对象有:审计组所在部门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复核。
B、复核的内容:复核其报告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复核其运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复核其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复核其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其他事项。
法规科复核的重点只是审计报告中的部分要素和审计程序,其他方面的复核主要在审计组层面和科室层面。《办法》规定的分工很明确,请大家务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是谁的权限就是谁的,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我们都不要越权。各自管好各自的事。
事实是否清楚、前后是否矛盾,审计证据是否充分,这是审计组和科室应该要复核清楚的,至于法规科发现了,复核人员也要指出;从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角度审核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移送处理和审计评价是否恰当、合法;从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的角度审查审计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规。
3、《审计报告》的评价这里强调一下:
1)评价内容要全面。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审计意见书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依据审计有关规定,每一个审计项目都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收支情况、经营效益情况及其内部控制制度等作出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增加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遵纪守法、诚实报告情况等。不少审计项目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对审计事项不作评价,或者评价不全面。审计不仅对问题要揭示清楚,原因要分析明白,建议要切实可行,评价还要讲究公正。评价最能体现审计质量的高低,最能反映审计工作是否实事求是,是否客观公正。评价一定要有依据,要有出处,要评价审计范围内的事,不能凭空议论,更不能言而不实。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恰如其分,恰到好处。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