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手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0:58: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关于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信用手册》)的办事指南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和《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事指南。请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后再根据本办事指南办理相应事宜。

一、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办理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手续。(备注:此手续适用于新进入本省建筑市场进行单个项目招投标事宜办理资质、资格核验手续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 请至工程所在地的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13个省辖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2个园区,以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3个省管县)办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办理此项手续。工程中标后按下款要求办理(年度)核验和备案手续。

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办理资质、资格核验手续。(备注:此手续适用于在我省建筑市场已有施工业务和初进本省且有长期在我省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规划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

(一)办理流程

1、持企业介绍信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中心窗口办理“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加密锁。联系方式: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联系电话:025-51868246。请在排队叫号系统中点击“企业资质”-“资质软件注册申请及服务”后,按顺序办理业务。

2、登陆“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进入“政务公开”-“网上服务”-“软件表格下载”,下载加密锁程序。凭加密锁登陆“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进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3、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内进入“省外企业资格核验”后,点击“年度核验”,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驻苏经营管理机构情况”后,点击“项目负责人资格核验申请”和“年度核验申请”上报(必须选择驻苏经营管理机构办公地点所在地的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河北、河南、安徽、四川省企业系统自动选择为四省驻苏办事处),分别打印生成“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

4、在填写上述申请信息的同时,驻江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步报名参加培训教育,取得证书号(取得证书号后即可办理核验手续),并按

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培训,取得教育培训证书。报名联系方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南京市定淮门大街11号商会大厦B幢5楼,025-84217196。(报名表见附件1)

5、驻苏负责人、企业经办人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驻苏经营管理机构办公地点所在地的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单位见上)审核。其中注册地在河北、河南、安徽、四川省企业在此之前,必须要经过四省驻苏办事处(联系方式见附件2)的初审。

6、驻苏经营管理机构办公地点所在地的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单位见上)审核资料原件并实地查验办公地点,将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点击上报后,由企业驻苏负责人携带审核合格的一套申请资料复印件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1404室,025-51868739)进行约谈。核验合格,发放《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二)申请资料

1、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资质核验提供的资料

(1)网上打印生成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相应栏内加盖法人和公司印章原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