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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15:25: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范本 来源:作者: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4--2505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它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

法权益,根据和中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 (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协议另一方:__________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

点: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_________,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_____,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_____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