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光福镇总体规划说明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10:13: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光福镇现代化指标体系(2020)

城市现代化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 1.城镇规划和城镇体系具有权威性、预见性和弹性 规划管理 2.城镇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3.具有健全的立法和监督机构 1.识字人口比例 >90% 2.适龄青年受高等教育比例 >35% 人口素质 3.平均预期寿命 75岁 4.平均每个医生服务的人口数 <200 5.人口自然增长率 <2.0‰ 6.婴儿死亡率 <2‰ 1.恩格尔系数 <35% 2.人均居住面积 >30m2 生活质量 3.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 >300升/人〃日 4.饮用水质达标率 100% 5.电话普及率 90% 1.具有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 2.镇人均道路面积 >12m2 3.能源供应保证率 80% 基础设施 4.燃气普及率 85% 5.自来水普及率 100% 6.排水管道成网、雨污分流 90% 7.环卫设施齐全 1.工业废水处理率 >100% 2.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3.绿化覆盖率 >70% 生态环境 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2m2 5.大气中SO2年平均浓度 <0.02mg/m2 6.环境噪声平均值 <55db 7.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1.镇域城市化水平 >55% 2.非农业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 >37% 社会经济结3.人均GDP >8000美元 构 4.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60% 5.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50% 6.城镇待业率 <3%

3、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不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优化工业产业结构;立

足区域全面提升第三产业规模和层次。逐步建立起一个具有市场应变力和竞争力的经济格局。

经济发展目标是动员全体人民为之奋斗的纲领,因为合理的经济发展目标是城镇规划的重要内容,城镇各项建设应与经济发展的战略布置相协调。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2006年—2010年)

主要目标是调整产业结构,壮大经济实力,初步建立起结构优化,运转高效的经济构架,初步达到城镇现代化水平。

⑴本阶段末全镇实现GDP(地区生产总值)27.1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实现GDP4.52万元。

⑵GDP产值产业结构由2004年的8:53:39转变为2010年12:45:43,继续扩大第三产业的比重。

⑶本阶段末镇域城镇化水平达到40%。 ⑷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

⑸2010年末镇域常住人口(不包括度假区协调区)控制在5.50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 第二阶段:(2010年—2020年)

主要目标就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全镇的经济实力,使镇域经济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建立起完善的市场体系。

⑴本阶段末全镇实现GDP产值58.51亿元,年均增长8%,人均实际GDP8.27万元。

⑵本阶段末全镇GDP产值产业结构调整为10:35:55,第三产业的比重继续扩大。

⑶本阶段末全镇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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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

⑸教育水平不断提高,适龄学生的高中入学率达100%,初中教育普及率达100%,青年人口受高等教育的比重达40%,文盲率接近0。

⑹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恩格尔系数下降至30%左右。 ⑺社会和医疗保障覆盖率达100%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75岁。

⑻文化事业蒸蒸日上,馆藏图书人均拥有量0.5册,电视机普及率达95%,文化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30%。

⑼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煤气普及率达100%,电话普及率达100%。 ⑽继续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政策,2020年末镇域常住人口控制在5.67万人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按2.0‰控制。

5、环境保护目标

⑴至规划期末镇域绿地率达到70%以上。

⑵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96)的二级标准,严格控制有大气污染的项目发展。

⑶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镇区范围内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高到100%。

⑷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控制符合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的二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5分贝。

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政府管理部门分配的问题控制额度以内。 6、城镇建设目标

⑴至规划期末镇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0%,镇域内的镇村体系规划布局明确、合理。

⑵合理组织城镇各项功能用地,形成相对合理的功能布局、运转高效有序的城镇结构,同时利用区位优势,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

⑶建设便捷畅通的对外交通和城镇道路体系,完善道路系统的骨架结构,配置为各级道路服务的通讯、给排水、供电、供热、有线电视、消防、垃圾处理站和公

厕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提高道路的服务功能,构筑网络化道路系统。

⑷建设规模适中,服务半径合理,联系方便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体科技、教育机构、医疗保健和集贸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营造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快智能化小区建设。

⑸加强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加大管理力度,逐步建立起城镇建设信息库,建立起适合本镇的一套完整的城镇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使土地资源、规划投资、管理水平转化为建设效益。

二、 产业发展战略

1、产业总体结构发展现状分析

70年代前经济结构单一,是纯多种经营农业经济。80年代兴起乡镇工业,90年代兴起第三产业,在农村出现了一、二、三产业的经济结构格局。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使小城镇面貌焕然一新。90年代后期,民营工业迅速崛起,更进一步推动了一、三产业的辅助发展,从而使一、二、三产业良性发展。第一产业所占比重逐年减少,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变化比较平稳,经济结构呈现出二、三、一发展态势。

2、产业结构问题识别 ⑴农业结构

①农业结构仍处于初始阶段,农业结构仍较单一。

②根据光福第一产业区位商分析,目前光福镇林业资源在区域中的优势比较明显。

③农业生产的增长主要是依靠生产要素的不断投入,然而光福农业科技人员较少,科技力量支撑不足,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

④农业经营者基本上以分散、个体的形式小面积生产或小型规模化生产,缺少规模化经营,缺乏龙头企业,农业产品流通系统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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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福镇第一产业区位商1(2003年) 农业 林业 牧业 渔业 光福(万元) 414 15856 2306 7960 比重(%) 1.56 59.75 8.69 30.00 苏州市(亿元) 22.43 0.61 11.50 26.28 比重(%) 36.88 1.00 18.91 43.21 LQ 0.04 59.75 0.36 0.69 注:农林牧渔的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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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区位商),也称集中度指数。城市某部门在所处区域的区位商等于城市该部门GDP产值在该类产

业中的比值与区域该部门GDP产值在该类产业中的比值的商。它反映了所研究的部门在区域中的优劣地位,一般来说,LQ大于1表示在区域中有优势,数值越大优势越明显。

⑵工业结构

①现今光福的工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在吴中区各镇工业总产值中列第五位

(2003年)。

②目前工业经济是光福的主体经济,现已形成以丝绸、工艺、建材、轻纺为龙

头的工业体系,刺绣工业遍布各个家庭,有达万名绣女绣娘,为苏绣的生产基地之

一,桑蚕生产进一步开发,将发展丝绸一条龙的生产。

③光福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含量较低,工业小区内现有的企业大多数并没有达到高新技术产业的要求。

2003年镇村工业主要经济

工业总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年末固定资产净值 单位数资产 产值 (个) 总计 #流动2003年为2003年为(现行价) 2003年 2003年 资产 2002年% 2002年% 合计 3383 3043443 1747444 908429 910855 124.2 852527 158.6 长桥 250 347052 197530 78730 121110 148.8 111315 150.6 甪直 359 469765 472910 219166 285396 124.7 183867 119.8 车坊 202 110322 54420 31398 23445 240.6 19146 321.5 郭巷 150 132254 45521 26898 18630 130.8 10957 101.3 藏书 116 125076 59467 37457 26833 105.1 19345 101.8 木渎 762 574541 450071 207384 224474 121.3 169673 123.3 胥口 147 340446 190562 125513 64509 121.7 45334 119.4 横泾 125 81550 34832 20589 15206 118.5 12432 115.7 浦庄 110 89122 30350 17768 14350 132.3 12525 119.9 渡村 294 167456 44550 24501 25072 114.4 22435 170.2 东山 348 169916 49920 27364 24856 123.2 18388 123.2 光福 153 220088 92175 47746 37565 113.4 31115 117.6 西山 40 76128 25136 10775 6976 47.4 7126 82.6

⑶第三产业结构

①第三产业总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新兴产业发展加快,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房地产业、饮食业、娱乐业、宾馆、商店、建筑业、运输业的发展。

②创新源先天不足,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需要大大加强。

③旅游业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但由于旅游内容不够丰富、旅游景点没有完全开发、旅游设施不够完善,旅客在光福滞留时间并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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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旅游效益受到很大影响。

三、产业发展方向

1、农业发展

以保护资源、环境、景观为前提,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原则,结合风景旅游,重点发展以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保持发展种植业、渔业,加强苗木、花果等特种农副产品的生产优势;适度发展都市型农业。

2、第三产业发展

利用太湖风景名胜区良好的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环境,充分发掘旅游项目,融入大苏州旅游发展体系。

3、工业发展

以工艺、特色食品、农副产品加工等有地方特色、符合环保的工业为主,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同时安排由太湖旅游度假区搬迁过来的高新技术产业。

第四章 镇域“四区”划定及空间建设管制

一、空间建设分区

光福地处太湖之滨,生态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利用是光福镇域规划的重点之一,为了避免不合理的开发对生态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规划对镇域空间实行建设管制,将镇域空间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在今后的发展中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控制。

1、禁建区

禁建区将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重要区域,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行为,包括所有的湖面、除超低强度建设(少量景点配套)范围以外的环湖1000米范围、山体、林地(包括苗圃)、河渠水体、基本农田、果园等不可建设用地。

在禁建区内,禁止任何新的开发建设项目,除市政设施以外的已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应逐步迁出。

2、限建区

限建区包括外围村庄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部分生态控制区用地等,其空间管制要点为:限制开发,并长期预留,村庄建设用地集中发展。

限建区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光福镇发展旅游度假产业的战略目标,在充分考虑保护生态和自然景观的前提下划定的以旅游度假为主要功能的超低强度的最大可开发范围,但并不是必须开发的用地。

在限建区中规划强调超低强度建设。规定该区域中容积率不得大于0.2,建筑密度不得大于15%,建筑高度不高于2层,檐口高度不超过8米,绿地率不得小于65%。

依据苏州市强制性规范规定,沿太湖纵深1公里为生态走廊,山体沿山脚纵深1公里为控制区,考虑到光福镇域二分之一用地面湖,内部用地又以山体为主,可建设用地有限,因此为适应光福镇发展旅游度假产业的战略目标,规划允许在主要景区附近有条件地建设少量旅游配套设施用地,但建设指标及用地性质必须满足规划要求。

3、适建区

本次规划确定了适建区范围,增加地主要由一般农田转变而来。其空间管治要点:一是紧凑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防止城镇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和过度开发,控制征地规模。 4、已建区

已建区是指镇域范围内已建成区域。 5、“四区”面积

“四区”面积分别为:禁建区总面积4348公顷,占总面积的69.91%;

限建区总面积1229公顷,占总面积的19.76%; 适建区总面积471公顷,占总面积的7.57%; 已建区总面积172公顷,占总面积的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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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间建设管治 1、空间建设原则

⑴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实施镇域二三产业人口向镇区聚集、工业企业向镇区工业园区集中、农林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战略,镇域空间建设贯彻“紧凑建设、集聚发展”的原则。

⑵村庄发展用地形态组织充分兼顾公路的畅通性和村镇居民出行的便捷度,避免村庄沿公路两侧成带状开发,以“组团状”的形态发展为主。

⑶根据国家城乡建设标准,充分考虑现状村镇建设水平和今后的发展趋势,从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提高村镇服务水平出发,规划光福镇域人均建设用地,按镇区和村庄划分为两个层次。

镇区:<115平方米/人;村庄分两类:(1)、特色村落,保持现有村落格局;(2)新建:<130平方米/人。

2、主要用地规划控制要求 ⑴居住用地

镇区以成片开发为主,控制村庄建设规模,新建住宅以低层为主。 ⑵工业用地

光福镇域仅在镇区南部和东部保留部分工业用地,以农林加工业及旅游纪念品加工业为主,禁止在乡村发展工业用地。

⑶道路用地

镇域路网密度控制为6-8公里/平方公里。 ⑷城市绿地

镇区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2平方米。 ⑸农业用地

鼓励区内的闲置用地转化为农业用地,禁止农田抛荒。

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除国家重点项目需要使用耕地外,区内的

基本农田严禁用于建房、建窑、建坟、挖塘、取土和堆放物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为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加大投入,对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占补平衡。 ⑹林业用地

严格执行《森林法》,保护森林和林地,林业用地地区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的用地。 ⑺景区与文物古迹用地

景区内的土地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景区内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建设其他各类建筑,对影响景区的其他用途,应按要求调整。

对现有的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本身价值和环境特点,设置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和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状、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做到“修旧如旧”,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申报,现有影响风貌和环境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应控制其周边的环境,使建设活动不对它造成干扰,应控制周边建筑的高度、体量、形式、材料、色彩等。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协调区,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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