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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

强通州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16 【实施日期】2016.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通州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

场联动监管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通州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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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通州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办法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紧迫形势和超常规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机制”,提高绿色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劳务管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重,创新性地打造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闭合管理模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把市场准入,提高绿色文明施工及劳务管理在招投标过程的权重

(一)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建设单位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应使用本市现行的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应用示范文本,并在详细审查评审内容中分别设置《施工单位拟建工程承诺书》(详见附件2)及《监理单位拟监理工程承诺书》(详见附件3),承诺内容分别包括绿色文明施工及劳务管理等相关内容。 (二)投标单位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及上述两个“承诺书”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提供两个“承诺书”的,按废标处理。

(三)已中标的施工及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两个“承诺书”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绿色文明施工及劳务管理。

(四)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承诺书》(详见附件1),承诺内容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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